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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經過兩年半有期徒刑的改造,本應深刻反省,可本市薊縣一名男青年出獄後,竟以坐牢經歷為資本實施詐騙。該男子以可通過『關系』辦理減刑為由詐騙4人,涉案金額2萬餘元。日前,寶坻警方經偵查將其抓獲歸案。
寶坻區高家莊鎮人王某的兒子亮亮(化名)因聚眾斗毆被判刑兩年,與男子林某在同一個監室服刑。2010年12月23日,服刑期滿的林某以亮亮朋友的身份找到王某,並很快贏得了王某的信任。在交談中,林某吹噓自己神通廣大,能夠提前出獄。王某聽聞此言,立刻求林某想辦法讓亮亮提前釋放。幾番推脫後,林某承諾可以通過熟人為亮亮辦理減刑,但需要1500元『疏通關系』,並囑咐王某不要告訴他人。王某當場同意,將1500元現金交予林某。
3天後,王某打電話給林某詢問減刑辦理情況。林某稱正在辦理,還要給另外一名『關系人』送禮,再次索要2000元現金。此後,王某再給林某打電話,不是關機就是佔線。期間,仍在監獄服刑的亮亮打電話回家拜年,王某趁機詢問林某的情況,得知其因盜竊罪入獄兩年半,服刑期結束後出獄,並沒有減刑。王某心中生疑,但苦於聯系不上林某,只能等消息。
2月20日上午,林某又給王某打電話,稱減刑一事已經辦得差不多了,再交3000元即可。王某允諾後撥打110報警。當日15時許,林某被高家莊派出所民警抓獲,交代了以辦理減刑為由詐騙王某的犯罪事實。經查,除王某外,還有另外三人受騙,涉案金額達2萬餘元。
目前,寶坻警方已將林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通訊員朱芳記者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