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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涉嫌非禮11名華裔女學生的馬來西亞巫裔男紀律老師,4日被帶上安邦推事庭,面控11項非禮罪名。現年49歲的梅格依斯馬茲否認所有控狀,並要求審訊,他較後獲推事阿紮拉奧妮批准以1萬1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控狀指被告在今年2月25日早上7時30分至8時30分,在安邦班丹美華某國中紀律老師辦公室內,把手放在女生胸部上,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當通譯員向被告念出控狀時,坐在被告欄後方的被告妻子雙手蓋著臉部。主控官紮依莎副檢察司建議每項控狀保釋金為1500令吉,但被告代表律師阿米爾阿斯裡則要求減至800令吉。
阿米爾說,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4名孩子仍在求學,妻子則是家庭主婦。
『自從他在2月25日被捕後,報章大事報導此事,嚴重影響被告作為公務員的名聲和自尊,他執教已有23年了。』他說,被告在學校的同事也到法庭,反映他們對被告的道德支持。
推事較後擇定3月25日為此案過堂,被告妻子後來為他辦理保釋手續。
11名年齡介於15歲至16歲的女生,在2月27日通過民主行動黨蓮花苑區州議員李映霞揭發事情經過,指她們被有關教師非禮胸部,以測驗學生心律是否正常。這名教師在事件見報後,曾在會議上,向受害者道歉,坦承自己有『碰』到學生胸部。
他較後於2月28日被勒令停職,並受促不可出現在校園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