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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歸還所欠債務,一對年輕夫婦偽造房產證,將租住的房屋以18萬的價格賣給他人。記者昨日從濱海新區法院獲悉,該夫婦因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為騙取錢財歸還其所欠債務,徐某某私自以其妻孫某之名,將其租住的一套房產偽造了房屋所有權證,並經一朋友介紹欲將該房屋賣給方某某。2009年11月30日,徐某某持偽造的房屋所有權證,與方某某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並到公證處公證。孫某明知徐某某所持房屋所有權證系偽造,仍幫助進行公證,實施欺騙行為,騙得方某某信任並從方某某處騙取購房款現金18萬元。後方某某發覺被騙即找徐、孫夫婦追討被騙款項,其二人先後歸還3萬元後隱匿。後二人被警方抓獲。法院一審判決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十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