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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車亮 攝
全國政協委員、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10日表示,深交所已提交兩套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最新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將允許退市企業進入老三板進行交易,核心是不允許借殼重組。談及國外一些證券交易所合併的現象,他說,交易所之間存在適當競爭很有必要,中國交易所暫無公司化改制需求。此外,他表示,新三板應推出轉板制度。
“創業板退市制度,是一劑‘疫苗’,旨在防止出現成批的‘腦癱’。”陳東征表示,尚未推出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核心是不允許借殼重組。
他介紹,針對創業板退市制度,深交所先後拿出兩套方案,第一套方案計劃讓企業直接退市,不再進入老三板交易。考慮到利益羣體較多、散戶利益及退市難度,深交所在第二套方案中規定,允許創業板退市企業進入老三板,但需要增加交易所在直接退市方面的權利和制約力度。第二套方案中還規定,深交所將對相關企業發出警告,杜絕借殼重組行爲,將成立專門的複覈委員會,允許受到警告的企業提出申訴。對於退市制度推出時間的問題,他表示,尚待各方達成共識。
陳東征表示,“有人在討論滬深交易所合併的問題”,但他個人認爲適當競爭很有必要。目前,滬深交易所已達成協議,在股本5000萬元至8000萬元之間的企業上展開良性競爭,“兩個交易所搞市場推廣,對中小企業來說,意味着支持力度變大了,獨家有獨家的弊病”。公司化並非交易所唯一正確的道路,中國國情決定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交易所沒有公司化改制需求。交易手續費降低將是大勢所趨。
陳東征說,對籌備新三板,深交所的定位主要是提供技術支持。將來新三板一定會推出轉板制度,但新三板市場並非一般散戶可以進入的市場。
爲保護投資者利益,門檻將高於創業板,讓有實力承擔風險的人進入。
陳東征透露,他在今年提交的提案中表示,利用稅收政策促進民間資本支持創業企業發展。他說,目前,我國對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這一稅率的規定應嚴格執行,但應吸取國內外經驗,利用稅收政策進行調節,如針對限售股延遲撤出行爲,可根據不同年限實行不同稅收減免。對專業投資企業、將企業或個人所得再創業等行爲,要適當減免個人所得稅,着力避免重複收稅,“鼓勵更多民間資本投資創業企業”。 (本報記者蔡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