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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繼銀監會去年底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後,昨天保監會牽頭聯合銀監會再次發文進一步明晰了銀保渠道的監管要求。
在昨天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當中,保監會要求各家保險公司要加強與銀行的戰略性合作,創新銀保產品和銷售模式,並且注重維護銀保專管員隊伍穩定。各商業銀行也要加強對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爲的管控,而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要共同防止出現商業賄賂、銷售誤導、惡性價格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爲。保監會指出,出臺該《監管指引》意在提高銀保合作的穩定性,提高銀保業務准入門檻,防止保險公司和銀行之間的商業賄賂,並且明確兩者的責任劃分。
對於銀保業務中幾乎擺上檯面的“潛規則”,即保險公司給銀行銷售人員額外的銷售返點現象,《監管指引》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明確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加強代理費用財務管理,嚴禁保險公司和銀行之間給予、收取或索要協議外利益。
(祝劍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