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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14日向外界披露,“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浙江省工商局曾組織“商場超市違法經營行爲專項整治”特別行動組,對杭州市區一些大型跨國超市進行暗訪調查,發現多家超市不同程度存在着對商品生產日期改頭換面、價格欺詐、短斤缺兩、以次充好、霸王條款、促銷陷阱、虛假宣傳、規費轉嫁等八大不規範行爲。浙江省工商局還對一些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進行了披露。
缺斤短兩——超市電子稱也短秤
消費者通常認爲菜市場裏小商小販們賣的東西會缺斤短兩,而商場超市裏賣的商品應該是分量準確,讓人放心的。但調查結果表明,事實並非如此。
3月2日上午9時,特別行動組來到沃爾瑪杭州東新店,遇見市民陳先生夫婦正在和超市計量員爭得面紅耳赤。據陳先生向圍觀的顧客介紹說:他們選購了兩袋散裝糕點,計重時發現計量員將超市提供的自制食品袋也按糕點計量收費,而計量員不願除去食品袋的重量。見圍觀的消費者越來越多,該超市一位看似負責人的女士走過來將食品袋拆開重新對糕點進行計量,事態才逐漸平息。
3月2日下午15時,特別行動組來到家樂福杭州延安路店,也用同樣的辦法購買了一些食品,發現該超市也存在類似情況。
以次充好——超市貨物擺放有玄機
商場超市在擺放商品或推銷商品過程中用各種手段以次充好、以舊充新,誘導消費者買到質量差的或是即將過期的商品。
3月3日晚上20時55分,特別行動組在歐尚杭州大關店生鮮商品經營區發現:超市對一些食品利用保鮮膜包裝的時候,往往將好的食品放在包裝盒的上面,將質量差的食品包裝在盒子的下面。如將草梅已發黴的部分放在下面,將已變色的青糰子放在貼有標籤的保鮮膜裏面,採用“以次充好障眼法”向消費者推銷質次、變質或即將過期的食品。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拆開包裝觀察,加上一些粗心的消費者出於對商場超市的信任,往往不會細看,買回去拆開後方知中招。
3月2日上午10時05分,特別行動組來到沃爾瑪杭州東新店食品經營區,看到一堆桶裝食用油擺放在貨架旁邊,走近細看發現上面放了一張很小的紙片,小紙片上寫有“過期破損商品回廠處理”的字樣。行動組人員隨手拎上一瓶,在出超市前卻被超市收銀員以合格食品進行了結賬。
霸王條款——特價打折商品概不退換
特別行動組發現,歐尚杭州大關店等商場超市經常將一些商品以電子、紙製等廣告海報的形式進行促銷。這些打着“保留最後解釋權”幌子的海報上所刊載的這些商品,消費者在其促銷期間要麼無法購買到促銷的商品;要麼購買後發現商品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回到商場超市要求退換,而商家往往以“減價貨品一律恕不退貨或退款”爲由拒絕退換。面對此種“霸王條款”,消費者雖然非常窩火,卻又無可奈何,只好自認倒黴。
特別行動組經調查發現,在這些大型跨國超市每次的換季促銷中,打折商品不能退換的情況相當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