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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3月20日是天津市植樹節。昨天,記者獲悉,本市從今年2月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天津城市道路綠化建設標準》,原標準同時廢止。新標準突出生態優先,突出因地制宜,突出植物成活率,突出養護管理等,要求道路綠化栽植成活率應達到95%,缺株應及時進行補栽。
據瞭解,原標準於2004年頒佈施行,7年來,在規範城市道路綠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爲將綠化創新模式、植物新材料及先進技術進行廣泛推廣,更好地指導綠化實踐,推動全市市容園林事業不斷髮展,本市對原標準進行了全面修訂。據介紹,新標準保留了現階段依然有較高應用價值的部分,去除了原規程中一些規定繁瑣、不利操作的內容,更加嚴謹、清晰、簡便、易行。新標準全面系統地規範了城市道路行道樹栽植和道路綠地、綠化隔離帶的規劃、設計、施工,更切合天津市道路綠化工作實際,更加適應未來數年天津市道路綠化建設的發展。
新標準具有五大特點與原標準相比,新標準有以下五個特點:一是突出生態優先。道路綠化是建築景觀、自然景觀以及各種人工景觀之間的“軟”連接,不僅直接關係到城市的形象,也是生態宜居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標準緊緊圍繞天津生態宜居城市建設目標,更注重生態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因地制宜。在近年的綠化提升改造中,投入大量資金從南方引進了一些植物品種,突出了道路景觀效果,但從實際情況看,有一些植物不適於在本市生長。新標準新增了“所選擇的植物應能夠露地過冬,且在道路上能夠正常生長”。同時,新標準不爲綠化而綠化,將原標準中要求立交橋下實施全綠化改爲“橋下高度低於5m的,應利用邊緣空間進行綠化。橋下空間高於5m的,應選用耐陰植物充分綠化”,強化了生態配置的原則,使道路綠化更科學、更合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三是突出植物成活率。原標準中僅對道路分車帶(島)綠化和行道樹栽植的植物成活率有要求,使標準在使用過程中容易造成尺度掌握不確定,而新標準則在基本規定中要求“道路綠化栽植成活率應達到95%,缺株應及時進行補栽”,將保障植物的成活率作爲道路綠化的一個基本要求,體現了標準的一致性。四是突出植物生長。新標準將樹穴從“1.2mx1.2m”擴大到“1.5mx1.5m”,將“栽植槽寬度不小於1.2m”擴展爲“栽植槽寬度不小於1.5m”,同時要求“道路綠化必須滿足植物生長的最低土層厚度和必需的營養面積”,“每株樹的營養面積不得小於2㎡”。此外,新標準還對道路綠化灌溉設施作出了具體規定,“道路綠化應具備必需的灌溉設施,小於2000㎡的自然地塊應設立1處上水設施;大於2000㎡的自然地塊,每增加1000㎡應多設立1處上水設施,或每200延米設立1處上水設施。”爲確保植物正常生長確立了提供了法制保障。五是突出養護管理,明確規範了不同道路的綠地養護管理標準,突出強調對新建綠地養護管理:如打草、中耕、澆水等的具體措施,將有效避免只建不養、重建輕養的現象。(記者李海燕通訊員王子政劉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