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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消費者預交話費購手機後,卻發現每月解凍的話費比約定少了75元,近日,工商河東分局大王莊工商所解決了這樣一起消費投訴。
消費者趙女士介紹說,2010年12月8日她在某大型連鎖電器城以預交兩年話費共計5880元的方式購買了一部iPhone4手機,並接受每月286元的電信服務,每個月解凍(即返還)金額爲245元。但是,趙女士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每月解凍的不是245元,而是170元,每月應返還話費不知爲何少了75元。趙女士無奈向工商部門反映了情況,工商河東分局大王莊工商所接到投訴後,調解員調查顯示,造成差錯的原因是該大型電器城經營此項業務的具體負責人員對該項業務理解有偏差,導致預交話費與服務套餐不相符合。在工商人員的督促下,該大型電器城按照每月75元共計兩年的標準一次性補償消費者趙女士1800元。記者扈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