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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爲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意見》指出,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對於完成“十二五”各項目標任務至關重要。要求統籌兼顧,抓住重點,着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做好關係全局、影響長遠的重要工作。並強調加強督促檢查,完善問責機制,嚴肅責任追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1〕 7 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中央關於2011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爲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提高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保持適當的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2011年安排財政赤字9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赤字7000億元,繼續代地方發債2000億元並納入地方預算。着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三農”、欠發達地區、民生、社會事業、結構調整、科技創新等重點支出;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原則上零增長,切實降低行政成本。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依法加強稅收徵管。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審計,實施全口徑監管,研究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審計署、稅務總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爲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廣義貨幣增長目標爲16%。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綜合運用價格和數量工具,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揮好股票、債券、產業基金等融資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滿足多樣化投融資需求。着力優化信貸結構,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嚴格控制對“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密切監控跨境資本流動,防範“熱錢”流入。加強儲備資產的投資和風險管理,提高投資收益。(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三)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全面加強價格調控和監管。有效管理市場流動性,控制物價過快上漲的貨幣條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調整時機、節奏和力度。大力發展生產,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的生產和供應,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加強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積極開展“農超對接”,暢通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完善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主要農產品臨時收儲制度,把握好國家儲備吞吐調控時機,搞好進出口調節。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特別要強化價格執法,嚴肅查處惡意炒作、串通漲價、哄擡價格等不法行爲。完善補貼制度,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羣衆基本生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人民銀行、農業部、商務部、民政部等負責)
二、進一步擴大內需特別是居民消費需求(四)積極擴大消費需求。繼續增加政府用於改善和擴大消費的支出,增加對城鎮低收入居民和農民的補貼。繼續實施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政策。加強農村和中小城市商貿流通、文化體育、旅遊、寬帶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促進文化消費、旅遊消費和養老消費。推動農村商業連鎖經營和統一配送,優化城鎮商業網點佈局,積極發展電子商務、網絡購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務業態。大力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的專項治理行動。(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農業部、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知識產權局、旅遊局、測繪局等負責)
(五)大力優化投資結構。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抓緊制定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支持政策,切實放寬市場準入,真正破除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壁壘,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促進社會投資穩定增長和結構優化。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導作用,優先保證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資金需求,有序啓動“十二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防止盲目投資和重複建設。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用地、節能、環保、安全等准入標準。(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安全監管總局等負責)
三、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六)確保農產品供給,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毫不放鬆地抓好農業生產。穩定糧食種植面積,支持優勢產區生產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產品。大力發展畜牧業、漁業、林業。切實抓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大中城市郊區要有基本的菜地面積和生鮮食品供給能力。強化農業科技支撐,發展壯大農作物種業,大規模開展高產創建。繼續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2011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每50公斤提高5—7元,水稻最低收購價每50公斤提高9—23元。大力發展農村非農產業,壯大縣域經濟,提高農民職業技能和創業、創收能力,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提高扶貧標準,加大扶貧開發力度。(農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林業局、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扶貧辦、糧食局等負責)
(七)大興水利,全面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和病險水閘除險加固以及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完善排灌設施,發展節水灌溉,加固河流堤岸,搞好清淤疏浚,消除水庫隱患,擴大防洪庫容。通過幾年努力,全面提高防汛抗旱、防災減災能力。大力推進農村土地開發整理,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加快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加強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大力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等負責)
(八)加大“三農”投入,完善強農惠農政策。財政支出重點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用於農業農村的總量、增量均有提高;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重點用於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總量和比重進一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重點投向農業土地開發、農田水利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足額提取、定向使用。2011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投入安排9884 5億元。繼續增加對農民的生產補貼,新增補貼重點向主產區、重點品種、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傾斜。增加中央財政對糧食、油料、生豬調出大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擴大獎勵補助規模和範圍。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確保涉農貸款增量佔比不低於上年。加大政策性金融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林業局、保監會等負責)
(九)深化農村改革,增強農村發展活力。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覆蓋耕地、林地、草原等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全面實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大幅增加獎補資金規模。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2011年年底前,在全國普遍建立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林業局、財政部、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中央編辦等負責)
四、加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十)改造提升製造業。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力度,重點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技術工藝系統集成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推動重點行業企業跨地區兼併重組。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負責)
(十一)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建設高性能寬帶信息網,加快實現“三網融合”,促進物聯網示範應用。大力推動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發展。抓緊制定標準,完善政策,加強創新能力建設,發揮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用,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形成生產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廣電總局等負責)
(十二)大力發展服務業。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大力發展和提升軟件產業。着力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市場環境,加快完善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儘快實現鼓勵類服務業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工業基本同價。(發展改革委牽頭。只明確一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十三)加強現代能源產業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積極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進傳統能源清潔利用,加強智能電網建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統籌發展、加快構建便捷、安全、經濟、高效的綜合運輸體系。(發展改革委牽頭)
(十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全面落實各項區域發展規劃。認真落實西部大開發新十年的政策措施和促進西藏、新疆等地區跨越式發展的各項舉措。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繼續推進資源型城市轉型。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發展,頒佈實施2011—2020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啓動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開發攻堅工程,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堅持陸海統籌,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國家民委、海洋局等負責)
(十五)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分步推進,把有穩定勞動關係並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轉爲城鎮居民。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解決好他們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賃、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充分尊重農民在進城和留鄉問題上的自主選擇權,切實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權益。(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公安部、農業部、教育部、衛生部等負責)
(十六)加強節能環保和生態建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突出抓好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繼續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大力開展工業節能,推廣節能技術,運用節能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投入,積極推進新建建築節能。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低碳城市試點。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特別是應對極端氣候事件能力建設。建立完善溫室氣體排放和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制度。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垃圾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推廣污水處理回用。加強化學品環境管理。啓動燃煤電廠脫硝工作,深化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強海洋污染治理。加快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地區重金屬污染治理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控制農村面源污染。繼續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鞏固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成果,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溼地保護與恢復,推進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完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加快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防治應急等體制建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民政部、林業局、統計局、氣象局、海洋局等負責)
五、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十七)堅持優先發展教育。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爲人們提供更加多樣、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教育。2012年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落實和完善國家助學制度,無論哪個教育階段,都要確保每個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十八)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公辦民辦並舉,增加學前教育資源,抓緊解決“入園難”問題。(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十九)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公共資源配置重點向農村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以流入地政府和公辦學校爲主,切實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支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做好“雙語”教學工作。支持特殊教育發展。(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民委負責)
(二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注重引導和培養孩子們獨立思考、實踐創新能力。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教育部牽頭)
(二十一)引導高中階段學校和高等學校辦出特色。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加快建設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二十二)全面加強人才工作。以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爲重點,加快培養造就一大批創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加大人才開發投入,推進重大人才工程。深化選人用人制度改革,努力營造平等公開、競爭擇優的制度和社會環境,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國資委等負責)
(二十三)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突破一批覈心關鍵技術,提升重大集成創新能力。加強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增強原始創新能力。推動建立企業主導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鼓勵企業共同出資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共擔風險、共享成果,對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的項目,政府從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支持。(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負責)
(二十四)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開放共享。激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廣大科技人員以多種形式與企業合作。保持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率。堅定不移地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應用、保護、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知識產權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