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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審計署從2009年開始,連續兩年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今天上午,國家審計署公佈了2010年5月至7月對京滬高鐵建設項目進行階段性跟蹤審計的審計結果。
審計評價:鐵道部、京滬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階段性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總體較好,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南京大勝關長江大橋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京滬高鐵諮詢業務、南京南站應急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的招標時間分別爲2006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但中鐵大橋局等中標單位在此前就已分別進場開始工作,涉及合同金額44.46億元。
(二)個別施工單位及個人轉移挪用公款和建設資金1.87億元及其他相關問題,涉嫌違法違紀。
(三)中鐵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團等16家施工單位在砂石料採購、設備租賃等業務中,使用虛開、冒名或僞造的發票1297張入賬,金額合計3.24億元。
(四)京滬公司對尚未實施的工程辦理工程款結算,涉及金額5608.07萬元。
(五)京滬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扣回物資供應合同履約保證金5558.74萬元。
(六)部分工程監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