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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物價局發佈了“關於覈定秋麗家園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通知”,覈定秋麗家園、秋怡家園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有關事項,規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執行。
通知中指出,秋麗家園的10、16-18、23-25、29-31、33、34、36-44號樓爲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爲每平方米18元;秋怡家園的3、4、7-9、12、13、15-17號樓爲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爲每平方米16元;福橋裏的7-12號樓爲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爲每平方米24元;天欣花園的15、16號樓爲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爲每平方米12元;民盛園的1-6、8、9、20、22、23、31、36號樓爲公共租賃住房,月租金爲每平方米13元。
通知中同時顯示,公共租賃住房的頂層房屋租金調減10%,整套住房無朝南窗戶的租金調減10%。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依照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按月收取,應收租金計算到元,元以下按四捨五入。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期間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發生的水、電、氣、熱、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據瞭解,天津首批推出的三大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首批搖號選房登記截止時間均爲3月31日17時30分。爲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登記選房工作,管理部門要求持《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辦理承租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