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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25日舉行了行政處罰聽證會,就3名申請人涉嫌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進行公開聽證。據悉,今年1月深圳保障房相關申請終審結果公佈引發網民廣泛質疑後,深圳已經查出了45例保障房申請造假者。
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佈《關於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及相關事項的通告》,對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結果進行公示,結果在進入2011年後引來大量網民“圍觀”,許多網友提出質疑認爲部分通過申請者身居“豪宅”或者現在的居所即是保障性住房,還有部分涉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申請者通過終審。新華社“中國網事”欄目對此做了深入報道,引發普遍關注。
有關部門的調查表明,網民的質疑不是“空穴來風”。深圳市住建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黃昌鴻25日向“中國網事”記者介紹說,截至3月24日,深圳市住建部門已經先後兩次向涉嫌違規的45個申請家庭發出處罰預告通知書,其中第一批接到行政處罰書的20名申請人中,有17人接受處罰,有3人不服處罰決定,提出聽證程序;第二批涉嫌作假的共25名保障房申請人,有11人曾有買房記錄或有私房宅基地;有18人家庭資產超過32萬元的限額,其中又有4個申請人的資產在100萬元以上,家庭資產最多的何某總額竟然達到300多萬元。
這一情況立刻引起了網民新一輪關注和議論,有網民表示,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幸好這種行爲被檢查了出來,要是這些人住進了保障房,那將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恥辱。”
在25日舉行的3場聽證會上,一名申請者臨陣缺席,另外兩名因涉嫌造假違規而被給予行政處罰的申請人則和有關部門在媒體和旁聽羣衆的公開見證下,展開激烈辯駁。有申請人帶來了多名證人,詳細講述了自己的住房和收入狀況,要求免於處罰。
黃昌鴻說,事實表明,網民的關注和監督是有利於政府部門更加公平、公正作出決策的,但也不是說網民不關注就不處理,“我們歡迎網民更多的‘拍磚’。”
據深圳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該局對於違規申請人的處罰包括駁回相關申請,同時處以5000元的罰款,而且自駁回申請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請等。黃昌鴻說,在第一批發出的20份《行政處罰預告通知書》中,除申請25日召開聽證會的3人不服處罰決定外,另外17人都接受了處罰。
然而,在爲有關部門查處涉嫌提供虛假信息的個人和家庭行動叫好的同時,不少網民對相關處罰能否真正遏制製假“騙房”行爲表示擔憂。網民“卓越兄”就在名爲“違規成本真是低”的網帖中說,有的涉嫌違規者家產已經超過百萬,罰款5000元加3年不準申請恐怕是“過於溫柔”,“瞧這低成本,誰不願試?”網民“東風緩送”說,罰款和三年內不得再申請,“總算有懲處的措施,但放眼深圳,這樣的處罰如隔鞋搔癢,力度太小不‘給力’,要使保障房真正落到需要的受保障羣體之中,懲處應該更嚴厲!”
黃昌鴻說,這個罰款額度和處罰決定的作出,是綜合多方面因素考慮的,“對於部分‘騙購’的很富有的人來說,的確是有些輕。我們正在考慮作出一些改進。”
今年我國將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有關專家認爲,在深圳保障房持續引發網民關注的背後,是我國保障房分配機制需要更多“陽光化”舉措的緊迫現實。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說,從公示到聽證,網絡、網民的巨大反響說明當前保障性住房分配機制還有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哪些人應該享受保障性住房、哪些人不應該享受,而享受的人裏面應該公佈什麼樣的基礎資料,讓市民覺得這樣的運作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這些在深圳市此次公示引發質疑、發出行政處罰通知書和舉行聽證會後,都應該做一些系統性的總結和探討,爲全國作出探索和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