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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感糾葛,陝西周至三名女中學生將女同學蔡某推進近30米深的枯井內,被困井中6晝夜後才得以獲救。周至縣法院近日對該起故意殺人案進行宣判,一審判處三名被告有期徒刑4年到10年不等。
周至縣位於陝西關中平原西北部,鞏某、郭某和方某系周至縣某中學學生。2010年5月16日,鞏某、郭某、方某和16歲的女同學蔡某因情感問題發生矛盾,當天下午,三人將蔡某從家中叫出,帶到樓觀鎮焦鎮村附進行毆打,後因擔心蔡某回去告訴家人,三人便商量將蔡某弄死。隨後,由郭某負責放風,鞏某和方某輪流對蔡某用力掐,見蔡某被掐“死”,二人將蔡某扔到附近一深井裏。離開現場後,三人回到學校繼續上課。由於枯井荒廢,地處偏僻,連續多日無人發現井中的蔡某。
5月21日下午,郭某因恐懼精神恍惚,在家人的追問下才道出實情。22日凌晨,郭某在家人的帶領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當天,周至警方打撈蔡某時,發現其仍有呼吸,現場施救人員火速聯繫120趕到現場參與急救。30餘人實施救援10個多小時,終於將蔡某成功救出,送往醫院救治。此案披露後引起了社會各界關注。
經周至縣法院多次調解,三名中學生的家長共賠償受害人蔡某醫療等費用12.65萬元人民幣。鑑於三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郭某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現,2011年3月2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鞏某有期徒刑10年、方某有期徒刑9年、郭某有期徒刑4年。
宣判後三被告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均表示服從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