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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昨天舉行的“全市氣象災害應急聯絡員會議”獲悉,《天津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已正式出臺,今後本市防範及應對臺風、暴雨(雪)、寒潮等氣象災害將更加有章可循。
據介紹,《天津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明確了市農委、商務委、氣象局、公安局、衛生局等28個職能部門在防範和應對氣象災害時的具體職責。並對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發佈、聯動聯防、應急響應、後期處置、應急保障等做出了詳細任務分工和明確要求。
根據該預案,本市氣象災害預警級別分爲四級,其中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預警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區、縣人民政府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實施組織營救、救治傷員、疏散撤離、公共設施的搶修、援助物資的接收分配等工作。(記者馬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