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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海峽都市報》報道“曠課一節罰10元,抄課本30遍。帶零食進教室罰5元,抄課本20遍……這兩天,一名中專生在網上大曬自己班上的班規,引發很多人圍觀。這班規也被網友戲稱爲“雷人班規”。
記者聯繫上了這名學生,他說,自己是福州倉山一所中專校的2010級新生。班上自從上個學期就開始執行這個“班規”,一些同學因爲違反“班規”還挨罰了。
該校政教處一位負責人表示,這個“班規”不是老師制訂的,而是由班裏的同學制訂的,罰款收到的錢也作爲了班費使用。他表示,開始校方並不知情,後來知道後,立刻叫停了這個“班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