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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聊齋志異》各種奇情故事中,《胭脂》是一起兇殺案引出的刑獄故事,題材已屬難得,故事情節曲折離奇,引人入勝。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鳳凰影業公司拍攝的電影《畫皮》在內地公開放映,如同這部影片最初在香港放映時一樣,上座滿滿,口碑頗佳。大概是受這部影片啓發,內地與香港隨後合拍了一部彩電寬銀幕影片《胭脂》。儘管依現在眼光看,該片拍攝手法和表演都顯生澀,甚至不乏幼稚之處,但這部電影在當時仍然大獲成功。現在重溫,也還覺得這部同樣根據《聊齋志異》改編的影片的故事確有吸引力。《胭脂》一案,峯迴路轉,錯案連環,放在現在,仍是奇談。
所託非人,留下禍患
人生多不美滿,說起來,胭脂的故事裏多少含有一點悲情。她是東昌一戶姓卞人家的女兒,才姿惠麗,“胭脂”是她的小名。胭脂的父親是牛醫,在世族大戶眼中,這職業算是寒賤的了。胭脂的父親寵愛她,掌上珍珠一般看待,有心將她嫁入書香門第,怎奈那些世族大戶嫌其門戶不當,不願意締結這門婚姻。一來二去,事情拖下來,胭脂已經成年,還沒有嫁人。
要不是偶遇鄂秋隼,悲劇也許可以避免。鄂秋隼是一介書生,新近喪妻,在胭脂面前走過時一身縞素。他本來年青清秀,加上一身素衣,風姿更加動人。胭脂見了,心爲之動。少年低下頭,急行而去。對門姓龔的人的妻子王氏,性格佻脫善謔,是胭脂的閨中談友。見胭脂對那書生心意似有所動,而且秋波隨之而轉,便是書生走遠,胭脂仍然凝望其背影,看得出神。王氏便開玩笑:“以你的才貌,嫁給這個人,就沒什麼遺憾了。”胭脂聽了,上頰暈紅,含情脈脈,不發一語。王氏告訴她,那少年是南巷的鄂秋隼,父親是個舉人,現在穿着白色衣服,是因爲他妻子過世服喪還未期滿。王氏誇獎鄂秋隼“世間男子,無其溫婉”,還說胭脂如果有意,可以做媒。胭脂聽了沒有說話,王氏笑着離開。讀書至此,想起我國傳統社會裏青年男女的端正形象,大概如鄂秋隼和胭脂的多,含蓄羞澀,即使是男性,也是矜持安分,與當今影視劇中完全現代小青年做派的所謂古裝戲據聞不相侔,倒是到了王氏這種年齡,佻脫善謔的並不鮮見,北京話中所謂“大喇”指的就是這類人物,不過比王氏更有過之而已。
王氏只是隨便開個玩笑,哪說哪了,說後即忘。不想胭脂認了真,見幾日沒有消息,便疑心王氏未騰出工夫去說媒,又疑心仕宦人家不肯降低門檻,不同意這門婚事;又兼爲鄂秋隼所動,思念頗苦,情緒委頓,寢食不安,積鬱成疾。說起來也無足爲怪,歌德所謂“哪個青年男子不善鍾情?哪個妙齡少女不善懷春?”講的不正是這人情之常?
王氏來看望胭脂,仔細追問病因,小聲說:“我家男人,出外做生意尚未歸來,因此還沒有傳話給鄂郎。你是爲這生病嗎?”胭脂羞紅了臉,王氏見其所困,又開玩笑:“如果真是這樣,都病成這樣了,還顧忌什麼?先讓他夜晚前來一聚,他怎會不肯?”胭脂嘆息:“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顧不上害羞。如果他不嫌棄我家寒賤,馬上派媒人來,我的病就好了;要是私下約會,萬萬不可。”王氏點頭答應。
誰知道這一去,就引出一場大禍。王氏的性格里的輕佻使她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胭脂一案就是這樣埋下了禍患。
突如其來的兇殺
王氏幼時就與鄰居宿介私通,嫁人之後,每逢丈夫出門在外,兩人就偷偷約會。
王氏像所有窺見別人祕密而興奮不已的人一樣,立即把胭脂一事當作笑話講給宿介聽。王氏的意思,是說笑一番之後,託付宿介傳話給鄂秋隼。宿介本來就是一個不檢點的登徒子,早就知道胭脂長得美,聽到王氏一番話,見有機可乘,心癢難耐,想冒名一親芳澤。他本來想與王氏共謀,又怕她心生嫉妒,就假裝無心,打聽胭脂家的佈局和胭脂閨闥之處。第二夜,宿介趁夜黑跳牆入卞家,徑直來到胭脂住處,以指叩窗,冒稱鄂秋隼前來約會。胭脂告訴她遣媒人前來,聲言不做私合苟且之事。宿介假裝答應,苦求一握纖腕,胭脂不忍過於拒絕,力撐着打開房門。宿介急忙進入,抱住胭脂求歡。胭脂無力撐拒,倒在地上,氣息不續。宿介趕緊去拽她,胭脂疑其並非心目中那個溫馴的鄂秋隼,聲言如再無理就叫喊。宿介怕冒充之事敗露,不敢再強迫,請求以後再約會。胭脂以成婚之日爲期,宿介嫌時間太晚;胭脂厭他糾纏,答應病好再會。宿介要信物,胭脂不答應,宿介便粗魯地抓住胭脂的腳,解了繡鞋就走。胭脂把他喚回,告訴他:“我已經許給你,還吝惜什麼?只擔心‘畫虎不成反類犬’,受到污損毀謗。現在信物給了你,料想這事不可回頭。你要是負心,我只有一死。”這一番折騰,都是在黑夜中發生的,胭脂到底沒有看清宿介的顏容。
在我國,女人的鞋子被視爲褻物,與男人的戀物心理有關。鞋和腳都有性的意味,宿介強索胭脂的鞋並且念念不忘,原因就在於此,由鞋子引出禍事,卻是他未曾想到的。
宿介從胭脂那裏出來,到王氏家投宿。躺下之後不忘繡鞋,偷偷摸衣服,驚訝發現繡鞋不見了。宿介急忙起來點起燈,抖衣服來找,哪裏有繡鞋的蹤影!王氏問他找什麼,他又不說。宿介懷疑是王氏偷藏起來,王氏笑而不言,使他疑惑。宿介拿着燭火到外面尋找,仍然不見,只好懊惱着回來睡覺,慶幸深夜無人知曉,以爲這鞋子遺落在路上了。宿介一大早起來到路上找,也是影子都不見。
原來巷子裏有個叫毛大的,早已把繡鞋撿去。這毛大是個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之人,多次挑逗王氏不成,知道王氏與宿介私通,正想要去捉姦來脅迫他們。當晚到王氏家,發現門沒有鎖上,就偷偷進去。剛走到窗下,踩上一件綿軟的東西,撿起來一看,是一隻繡鞋。毛大伏在窗下偷聽,瞭解了來龍去脈,喜出望外,奸也不捉了,抽身出來。過了幾晚,毛大越牆進入卞家,他哪曉得胭脂住在哪一間,誤摸到胭脂父親的住房。卞翁偷看見窗外有人,仔細觀察,知道是奔女兒來的,大怒,拿着刀出來。毛大一見大驚,趕緊往回跑。剛要攀牆爬出去,卞翁已經追過來,眼看無法逃脫,情急之下,反身奪刀,老太婆這時大聲呼救,毛大見擺脫不了,就用刀殺了卞翁逃走。逃走時將繡鞋遺落在牆角下。老太婆發現繡鞋,追問胭脂,胭脂哭着告訴了母親事實經過,但不忍牽連王氏,只說與鄂秋隼有關。
一場連環官司就這樣開幕了。
迷離撲朔,錯案連環
有繡鞋爲證,看起來案件不難偵破。
這繡鞋本爲“啞巴”證據,不能揭示誰是兇嫌。要不是胭脂講出此鞋來歷,鄂秋隼也不會大禍臨頭。現在人證、物證俱在,還有啥話講?縣令將鄂秋隼捉來審問。這鄂秀才年方十九,竟如處子一般,見到生人就害羞,被捕後嚇得要死,上了堂不知如何自辯,只顧發抖。我國古時這種含羞草似的讀書人大概不少,《白蛇傳》裏的許仙就屬於這一類溫室裏的植物,經不得風雨。縣官慧眼一瞧,這一定是心裏有事表露於外啊,馬上認定他就是兇手,橫加拷打。書生哪經得起這般棰楚,當然供認不諱。押解到府裏,照樣是一頓“修理”。鄂秋隼滿腹冤枉,待要與胭脂對質來澄清,與胭脂相見時,胭脂不住詬罵,鄂秀才張口結舌,一句也聲辯不得。就這樣判了死刑,此後經過幾次複審,經過幾位官員之手,都不能改變口供,這案子就快成鐵案了。要說也真奇怪,無辜的人有時比罪犯更像是罪犯,明明是老實巴交的人,猝然面臨自己被指控爲罪犯的情形,卻驚慌失措,張口結舌,渾身觳觫,激起別人更加懷疑;相比之下,有時候真正的罪犯反倒異常冷靜,像個好人一樣。不要以爲這樣的怪事難以一遇,實際上,這在司法中是屢見不鮮的。因此,對於不同性格之人,以不同方式加以詢問,一概以聲色俱厲的大陣仗加以威脅、恫嚇,其結果可能是模糊了案件真相,使好人蒙冤。
胭脂一案又到了濟南府複審。要說古代遇到這種重大案件,不計工本地複審來複審去,沒有“從重從快”,確實算得慎重。濟南知府吳南岱先生見了鄂秋隼,覺得他不像個兇手。暗中叫人問他,讓他講出實情。吳知府知道鄂秋隼可能是冤枉的,考慮好幾天,才升堂問案。吳知府這幾天在想什麼,不得而知。升堂後,吳知府先問胭脂定約後有無他人知曉,又詢問鄂秋隼,態度溫和,以言語安慰他,從他口中瞭解到胭脂與鄂秋隼相遇時有王氏在場,便拘來王氏,細問她前後相戲之詞,問她:“你同胭脂開玩笑後,曾對何人講過?”王氏不得以供出宿介。吳知府將鄂秋隼釋放,將宿介抓來。
知府吳南岱能夠爲鄂秋隼洗冤,確是高明。他對此案的懷疑,最初靠的是目測,這和初審時縣令認定鄂秋隼有罪先是靠的目測一樣,只不過目測的結果完全相反罷了。在發現鄂秋隼可能冤枉之後,吳知府想到鄂秋隼、胭脂之外可能尚有他人蔘與其間,也算是明察。只不過,他沒有想到,此案之複雜,遠超想象。宿介被抓來,否認知曉此事,吳知府認定通姦之人定非良士,見他不招便刑求如儀。刑訊之下,宿介只如實招認冒名騙過胭脂,絕無殺人之事,吳知府當然不信,怒喝:“爬牆之人何所不爲?”又用刑。吳知府以常情常理斷案,無可厚非,但正如評論者所言:“宿妓者必無良士,是已,然未必遂能殺人。吳公之誤在此。”宿介熬不過刑訊,只好承認殺人。口供取得後上報。人人稱頌吳公斷案如神,哪知這宿介也是冤枉之人。
如今宿介殺人“鐵案如山”,只能延頸等待秋決了。然而“鐵案”是不是真“鐵”,需要經得起真正慧眼的檢驗,畫餅不能充飢。宿介雖然放縱無行,卻也是山東名士。聽說學使施愚山最爲賢能,而且憐才恤士,就寫一張狀子給他傾訴冤枉,言語十分悽婉。施學使看了,調來口供來判斷,反覆凝思,忽然拍案道:“這個人冤枉!”
案件由此又有了轉機。
峯迴路轉,牽出毛大
施愚山發現宿介冤枉,請求上司移案再審。
施學使審理此案,也同吳南岱一樣,依託社會經驗和足夠的想象力來尋找真兇,他想到的是,附王氏之羶腥者中可能就有兇手。因此在審理中,施學使詰問王氏:“除了宿介之外,尚有幾個姦夫?”窮詰之下,王氏供出與宿介自小交好,未能謝絕,對於其他挑逗者則未敢相從,其中毛大屢挑而自己屢拒;又問丈夫離家後有無藉故來的,回答某甲、某乙都以借貸或者送禮名義來過一兩次。某甲、某乙都是巷子裏的浪蕩子,有心於王氏,尚含蓄未表達而已。
聊齋所志皆“異”,此言不虛。接下來施愚山將本案真相揭破的過程,真是一奇。施愚山認定兇手就在毛大、某甲、某乙等人之中,便下令將他們拘來,直接告訴他們:“昨天夜裏夢見神人相告,殺人兇手就在你們中間。現在對着神明,不可說謊。如肯自首,還可寬大。誰敢說謊,嚴懲不貸。”幾個人異口同聲“並無殺人之事”,施學使將刑具置於地上,想要用刑;幾個人被麻繩扎住頭髮,剝去衣服,齊聲喊冤。接下來施愚山出奇招,聲稱讓神明指出真兇,方法是:派人把神殿的窗戶用氈褥遮得密不見光,驅趕那幾個人光着脊背進入神殿黑暗處,給他們一盆水洗手,然後把他們系在牆壁下面,命令他們面對牆壁不要動,告訴他們“殺人者,當有神書其背。”過了一會兒,再喊他們出來檢查。施愚山指着毛大說:“此真殺人賊也。”
這就有點神了,讀者在小說三分之一處已被告知謎底,殺人者確是毛大,然而施愚山何以知之?說來令人拍案叫絕,原來施愚山先派人以灰塗壁,又在盆水中摻以煙煤,毛大因心虛而用背抵住牆壁,以防神仙在其背上寫字,又在臨出時用手護背,因此背上有灰也有煙色。施學使本來懷疑毛大,見此情形,心裏已是深信不疑。毛大抵賴,就施以毒刑,使其盡吐其實,案情終於大白。
這類以謀略揭破案情的故事在古代公案小說中屢見不鮮。施愚山斷案,出以奇招,利用的是鄉民的迷信心理。我國古代神判並不發達,大概與孔子“不語亂力亂神”和重現實不重鬼神的儒家傳統有關。我國古代官員審案,早早就利用建立在經驗積累基礎之上的“五聽”之法探求真相,以目測辨賢愚忠奸,比許多國家用水審、火審、詛誓、決鬥之法,不知要高明多少。儘管施愚山假借“神判”巧施計謀,顯然沒有認爲真有神明給予啓示。鄉民無知,卻信以爲真。兇手心虛,欲遮掩反而自我暴露,這也是善惡有報,大快人心。
至於審判案件動輒刑訊,乃是當時法所允許。對嫌疑人有合理懷疑,卻不能獲得期望中的口供,自然是大刑伺候,毫不含糊。審理此案,打了壞人毛大不說,宿介、鄂秋隼、胭脂和王氏也都嚐到官刑滋味。案情一旦澄清,宿介、鄂秋隼、胭脂和王氏所受皮肉之苦,自然獲得衆人同情。然而壞人受刑,誰人能從人權、人道角度非議之?又有誰會想到好人受修理之苦與壞人遭逼供之刑有着必然聯繫,那些好人受刑求時哪個不被看作壞人?對壞人之刑訊不除,好人一旦進入司法之中,皮開肉綻之場面也就不可避免。
聽訟之不可不慎
蒲松齡在小說結尾嘆道:“異哉!聽訟之不可不慎也!縱能知李代爲冤,誰復思桃僵亦屈?然事雖闇昧,必有其間,要非深思研察,不能得也。”意思是,儘管案件闇昧不明但總會有漏洞,關鍵是要縝密思考,仔細調查,這樣才能柳暗花明,實現公道。
胭脂一案,曲折離奇,起初以爲鄂秋隼必爲兇手,誰料竟是冤枉的,從初審到複審,經過了幾位官員,都認定鄂秋隼殺了卞牛醫,把鄂秀才錯認成《西廂記》裏逾牆入院的張君瑞,實在是官眼昏花,良莠不分。
幸有知府吳南岱,不囿於他人成見,一洗鄂秋隼之冤,可惜未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反而又使宿介蒙冤,真是雖清如水,明如鏡,一時不慎,仍不能免於冤錯。有評論者道:“此時只得一半,得情勿喜,更宜加一番細心,雖實招而確據尚無,徒以刑求無益。”這一告誡,說到點子上了,確實值得銘記。知府吳南岱糾正一起錯案又鑄成另一起錯案,畢竟爲案件最後水落石出創造了條件,這才成就了學使施愚山將案件徹底查清。
在胭脂一案中,鄂秋隼最爲無辜,溫婉之人,安分守己,卻牽連入獄,真是“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好在最終洗刷了嫌疑,經過一番驚嚇,不知性情是否有所改變?胭脂也真不幸,出身寒賤,空有月殿仙人之貌,卻不能遂心如願,這也罷了,又連遭不幸,父親慘死,自己又被訟事所纏,驚嚇連連,其命何苦,讓人不勝同情。吳知府審理案件之後,胭脂知鄂秋隼清白,再見面時含羞忍淚,似有痛惜之詞而不能明言,鄂秋隼感其眷戀之情,對她心生愛慕。幸好學使施愚山見二人天生佳偶,在判詞中寫明:“讓你們的縣令,作你們的媒人。”縣令果然成人之美,爲他們準備了彩禮,以鼓樂送親,成就了一樁好姻緣,傳統社會之人情味在此體現,讓讀者到此長舒一口氣。
至於宿介,偷腥王氏不足,更思一沾胭脂,品行不良,惹禍上身,可謂咎由自取,只不過他並未殺人,揹負殺人罪名而險些被戮,畢竟刑非其罪,最終冤枉得平,是值得欣慰的。王氏爲人頗不莊重,連串禍事皆由其出,似乎證明了“閨中而有佻脫善謔之談友,不如於邪,必受其禍”。她在被吳南岱詰問時一句自我開脫之言“淫婢自思男子,我雖有媒合之言,特戲之耳。彼自引姦夫入院,我何知焉!”聽來甚覺可惡。
這些人與事,非明察深究無以知之。蒲松齡在讚歎施愚山之用心良苦之餘,也不忘感嘆道:“世之居民上者,棋局消日,紬被放衙,下情民艱,更不肯一勞方寸。至鼓動衙開,巍然坐堂上,彼嘵嘵者直以桎梏靜之,何怪覆盆之下多沉冤哉!”
仔細讀罷《胭脂》,方能體會這段話之沉痛。(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