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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規模”,鄭州市鄭東新區的“操盤手”——原河南省鄭州市副市長、鄭東新區管委會主任王慶海,日前因犯受賄罪,被河南省商丘中院認定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674萬餘元、港幣3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後,王慶海表示不再上訴。(據3月28日《京華時報》報道)
每個官員的從政經歷都有所不同,但是,每個落馬的官員卻又以基本相同的方式犯事,最終接受人民的審判,接受公平正義的制裁。從王慶海的落馬過程來看,筆者認爲,其中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更值得引起我們必要的警示。
接觸過王慶海的人對其第一印象通常都是:精明、幹練、思維敏捷、待人謙和,人稱“儒雅官員”。從報道中,我們也看到,其仕途一帆風順,2001年,41歲的王慶海以“優秀青年幹部”身份被提拔爲安陽市副市長。3年後,被任命爲鄭州市副市長,鄭東新區管委會書記、管委會主任,負責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出口加工區、鄭汴產業帶建設工作。在這些成績面前,在組織的高度信任下,一個領導幹部本應發揮工作積極性,更加廉潔奉公,以期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然而,“儒雅官員”卻以落馬的結局出現在我們的面前。在突破廉潔從政的底線之後,腐敗把這個昔日的政績“名星”給侵蝕了,讓其“身敗名裂”,此時的結局,該令多少人不勝唏噓與感慨?筆者覺得,從這名“儒雅官員”的身上,我們必須汲取必要的教訓,才能夠避免可悲的下場。
權力可以使一個人成爲大寫的人、高尚的人,也可以使一個人落入牢獄,成爲卑鄙、可憐之人。如何從“儒雅官員”落馬中汲取教訓?一是要深刻認清“伸手”的害處。個人的能力及組織的信任,應成爲工作的源動力,而不應成爲“伸手”的資本,要有“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意識;二是要深刻認清權力的本質。權力是人民羣衆交給領導幹部的服務工具,因此,要讓權力服務於民,要讓權力忠於黨的宗旨,離開這些,就會使權力變異,使個人走入迷途;三是要深刻認清廉潔的必要性。清正廉潔是官員的底線與生命,只有保持清正廉潔,才能夠使官德高尚,使人格完美,使生命光輝,反而,則會淪爲金錢、權力及美色的奴隸,淪爲可恥的“腐化墮落者”。
“儒雅官員”落馬的深層警示是什麼?”憂勞可以興國,逸欲可以亡身”(宋·歐陽修《靈官傳序》),在今天,這句話也可以理解爲個人修養的鍛鍊。誠然,黨性修養之事馬虎不得,否則,“亡身”豈是危言聳聽?權力與廉潔相系,纔可以使一個官員具備錚錚鐵骨及凜然正氣。筆者希望,更多的領導幹部能夠真正的築牢廉潔從政意識,能夠更加堅定正確的權力觀、價值觀,能夠從一個個落馬的官員身上找到警示,避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