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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兩名中年婦人以不夠車資爲名坦胸露臂色誘司機,兩人被趕下車後,司機才發現被偷去手機,其中一婦28日被九龍城法院判囚7個月。
被告劉五秀(45歲)於2009年因盜竊罪被判處15個月監禁。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品性不壞,在案中參與性低,聲稱只因在逃女子做錯事殃及。此外,案件並非精心策劃,被告只接觸司機身體,其間大部分時間是隔着衣服,另可能因太驚慌而阻止司機報案,加上被告由案發至今已還押3個月,已得到懲罰及教訓,請求輕判。
裁判官表示,因未能確定兩婦案發時的身份,判處其盜竊罪不成立,但其餘爲不道德目的唆使、非禮及企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成。
案情指,被告劉五秀,去年12月29日下午3時45分,夥同另一名女子,在窩打老道附近登上一輛出租車,由於不夠錢支付車資,她提出爲司機提供性服務代替,並觸摸司機的身體,被對方拒絕,2名女子下車後,司機發現手提電話不翼而飛,在附近兜截,發現兩人,其中一名女子向司機提供金錢,希望不要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另一人則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