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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武漢市被確定爲全國首批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之一。記者昨天從省住建廳網站獲悉,我市已將試點項目所需的5億元貸款資金準備到位。
據透露,目前我市已明確了委託貸款銀行,制訂了各項業務管理制度,開展了試點項目的貸前調查、貸款操作流程的設計、業務平臺及監管系統的聯調測試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並且確定了兩個試點項目:青山棚戶區改造項目和羅家港東(江南﹒新天地)經濟適用房項目。
按照住建部要求,項目貸款必須定向用於試點項目,嚴禁挪作他用。經濟適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建設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項目貸款到期後,貸款本息必須全額收回。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嚴格執行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規定,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項目貸款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必須嚴格控制供應對象。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優先購買或租賃。(記者 馬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