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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家公司的老總找他人代爲虛開增值稅發票,用於抵扣稅款,造成國家損失20餘萬元。日前,涉案人員及公司均被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刑罰。
本市中年男子徐某是一家針織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3月至4月間,徐某與一家毛紡公司的總經理耿某取得聯繫,以票面金額6%的價格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後經耿某聯繫,在沒有實際業務的情況下,從包頭市一家羊絨製品公司取得15份內蒙古增值稅專用發票,票面金額合計170萬元,稅額合計爲24萬餘元,虛開給針織品公司,耿某從中收取費用10.2萬元。後徐某在本公司將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抵扣,抵扣稅款24萬餘元。2010年10月11日,徐某被抓獲歸案。同年11月17日,耿某投案自首。歸案後,被告單位針織品公司已補繳全部稅款,並交納罰款24萬餘元、滯納金2.7萬餘元;耿某已退還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審理後,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被告單位針織品公司罰金30萬元;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麗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