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截至2009年,我國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共損毀土地約一億三千萬畝,新近發佈的《土地復墾條例》首次明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復墾,國家監管人員不履行職責將承擔法律責任。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能對所有損毀土地進行復墾,可以爲國家增加6000多萬畝耕地、3000多萬畝其他農用地。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副司長劉仁芙說:我國土地復墾面臨的形勢可以說是:“舊賬未還、又欠新賬”。
劉仁芙:長期以來,在生產建設活動當中,我們人爲造成的破壞土地或者叫損毀的土地積累下來是1.3億畝,隨着生產建設的不斷髮展,我國每年還要新增損毀土地400多萬畝,生產建設活動破壞的土地是275萬畝,自然災害損毀每年也在90萬畝以上。這裏面耕地都是在60%左右。
土地復墾是把生產建設活動中或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通過工程或生物措施恢復到可供利用的狀態。劉仁芙表示,土地復墾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劉仁芙:土地復墾利用的方向堅持的原則是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綜合利用。宜農則農,宜耕則耕,宜漁則漁,宜建則建,宜林則林。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復墾面積約3000多萬畝,但還有約1億多畝尚未得到復墾。劉仁芙說,《土地復墾條例》規定,“誰損毀、誰復墾”、“誰復墾、誰受益”,對於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條例》首次明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復墾。
劉仁芙:地方政府可以作爲把復墾的土地,特別是破壞的是建設用地復墾爲耕地的,可以作爲本省的耕地佔補平衡的指標。過去土地復墾規定,對土地復墾費用資金來源渠道沒有明確,這次是明確了的。生產建設單位要把土地復墾費用列入生產成本,或是建設總投資,例如採礦企業,你可以把復墾費用列入到生產成本里面去。
據測算,損毀的土地中60%可以恢復爲耕地。劉仁芙說,及時復墾被損毀的土地,既可以爲保障18億畝耕地紅線做出重要貢獻,也可以爲我國經濟高速增長提供用地保障。
劉仁芙:現在我們是1.3億畝,60%恢復爲耕地來看,就是最少6000萬畝耕地可以利用起來,3000萬畝還可以搞成其他農用地;每年新損毀的400多萬畝土地,也按60%復墾爲耕地來算,那也是200多萬。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強調,對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相關責任人,國土資源部門將按照《土地復墾條例》進行重罰。
嚴之堯:對沒有土地復墾方案,或者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不得通過建設用地審批,不得批准採礦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的變更、延續、註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