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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正虎因涉嫌受賄罪,今天被浙江省湖州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他涉嫌受賄1200多萬元、美金41萬多元。
吳正虎涉嫌受賄案由浙江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交由湖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吳正虎,今年51歲,浙江省常山縣人。據起訴書指控,1999年3月至2010年初,吳正虎在擔任杭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杭州師范大學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醫療設備、藥品采購、人事招錄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0多萬元、美金41萬多元。
公開資料顯示,吳正虎畢業於中國醫科大學耳鼻咽喉科學博士研究生,也是浙江省首位耳鼻咽喉科學博士學位獲得者。他曾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系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浙江省十屆、十一屆人大常委、農工民主黨杭州市原主委、杭州市政協副主席,兼任浙江省抗癌協會副理事長、浙江省抗癌協會耳鼻咽喉腫瘤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浙江省醫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醫學會耳鼻喉科學分會副主任委員、杭州市醫學會耳鼻喉科學分會主任委員等職。
另據了解,杭州市第二醫院兩名副院長也因在工程、藥品及醫療設備采購等過程中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而早在2003年,曾擔任杭州市第二醫院院長的浙江醫院原副院長苗大同也在2003年1月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法院的判決書顯示,當時49歲苗大同系浙江醫院副院長,他於1997年3月至2002年春在擔任杭州市第二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承建該院門診大樓的浙江泛華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蔡某、藥品推銷員劉某等人所送的賄賂共計人民幣17.6萬餘元。(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殷莉華 錢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