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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協管員在違章的車輛上貼條子。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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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30日電(記者李志勇)北京市交通協管員4月1日起將可以對違法停車車輛『貼條』,但與之前被明令停止的貼條行為不同,這次的『貼條』是協管員依法對違法行為行使勸阻、告知的職能。
在30日舉行的北京市停車專項治理行動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少明介紹,以前交通協管員對違法停車的車輛粘貼《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2008年6月,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北京市交管局曾正式下發通知停止了這一行為。從今年4月1日開始,交通協管員發現違法停車行為後,將在車輛上粘貼《北京市交通協管員道路停車記錄告知單》,通過照相或攝像機記錄停車事實,然後填寫《北京市交通協管員道路停車記錄報告單》和圖像視頻資料一起報告交管部門,由交通警察審核確認屬於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理。
駕駛人在被『貼條』後,可以在24小時後登錄交管部門網站查詢是否屬於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
李少明說,這次交通協管員粘貼記錄告知單和報告單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辦法,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等規定,交通協管員可以協助交通警察勸阻、告知並向交管部門報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