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楊善洲老人(資料照片)
做什麼事都要講原則,對誰都不例外。楊善洲的大孫子楊福李當年和老人一起上山造林,簽了5年的承包合同,結果乾了3年不想乾了。在楊善洲的堅持下,楊福李借錢交了300元的罰款纔離開林場。”
關於楊善洲的大孫子楊福李交300元罰款的故事,一直在保山廣為流傳。楊善洲當初上大亮山植樹造林,廣泛動員了家人,他的大孫子楊福李也跟著老人上了山,還和林場簽下了承包茶地5年的合同。年輕人哪裡耐得住荒山野嶺的寂寞?乾了3年,聽鄉裡的同伴說,到越南老街去打工掙得多,楊福李就想出國去闖蕩闖蕩,不在林場乾了。按照合同規定,如果違約,得交300元的罰款。楊福李當時窮得根本拿不出錢來,就想不交。
楊善洲聽說後,對孫子說:“既然不乾了就要按照合同規定交罰款,如果你暫時沒錢,先給林場打個欠條,我用工資給你墊,等你有錢了再還我。”楊福李一聽爺爺不肯為他網開一面,就賭氣借錢交了罰款。
做事要講原則,誰也不能破例,這是楊善洲一貫的作風。楊善洲的小姨子張銀珍給記者講了姐夫不給開後門的故事:有一年,張銀珍家因蓋房子需要木料,就去找楊善洲。楊善洲說:“你要砍木料,先得申請砍伐證。證批下來了纔能砍,批不下來就不能砍。”張銀珍只好自己去辦了砍伐證。在實際砍伐時,為了多砍好樹,她家人沒有完全在砍伐證批准的地點砍伐,結果被罰款1500元。家裡人想讓張銀珍去找楊善洲說情,張銀珍回答:“不用找了,他上次就說過要批下證來纔能砍。現在我們不按規定地點砍,姐夫肯定不會幫我們的,還是老老實實交罰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