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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因離婚問題與妻子產生糾葛後,竟持木棍毆打岳父致傷。日前,該男子被河西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被判令賠償傷者醫療費、誤工費等計7600餘元。
55歲的王某與29歲的劉某原系翁婿關係。2010年5月19日凌晨1時許,劉某在河西區陳塘莊貨場門前與王某的女兒因離婚問題產生糾葛,竟持木棍對王某進行毆打,造成王某頭、面部多處受傷。經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王某鼻部及頭部的損傷程度均爲輕傷,其頭面部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後經被害人報案,公安機關於2010年11月23日將劉某抓獲歸案。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