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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三男子先後以10個區縣消防支隊的名義向12個單位推銷價值逾數萬元的消防材料。被抓獲後,法庭分別以詐騙罪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對他們進行了判處。
2010年4月,楊某、屈某、王某預謀由前兩者冒充市公安消防局各區縣領導,向企業推銷盜版消防材料,王某去往各單位送書,以詐騙錢財。所得贓款,王某每套書得230元,餘下的由楊、屈二人平分。自當年4月至6月約3個月時間內,楊某、屈某先後冒充消防局津南支隊、西青支隊、空港支隊等10個區縣消防支隊的領導,以撥打電話聲稱即將檢查消防工作、需要培訓學習爲名,向一些單位、公司、飯店推銷這些材料。其間,共有12家單位受騙。3人共騙得人民幣34454元。另查,楊某、屈某還夥同他人以同樣手段騙取人民幣11984元。
後三人陸續落網。
法庭經審理認爲,3人冒充軍人身份,詐騙他人財物,系共同犯罪,其中楊某、屈某所獲贓款數額巨大,是詐騙的主要實施者,二人行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5000;王某所獲贓款數額較大,在詐騙中起次要作用,其行爲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記者王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