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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3月31日電(記者呂福明)山東省煤炭工業局近日出臺新規,山東一線煤礦職工每3年可療養1次。
根據最新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安排所有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職業病病人,每人每3年到省級指定醫院或療養院進行體檢、療養1次,時間不得少於10天,其中矽肺、煤工塵肺一期及以上人員療養時間不少於20天。
據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局長喬乃琛介紹,山東省煤礦作業場所主要有粉塵、高溫、噪聲和化學毒物危害等,這些是導致礦工發生職業病危害的重要誘因。山東省要求煤礦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訪,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除接觸職業危害人員外,對在井下從事無害作業超過5年的從業人員,每5年要安排1次健康療養,時間不得少於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