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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動機
面對記者,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人坦承,比賽中對特定球隊“關照”是業內常有的事。他們對各球隊與足協領導之間的關係心知肚明,對領導的一個電話或一個短信也心領神會。因此,他們往往被委派執法“關鍵性比賽”。從對三人的面對面採訪中,我們發現兩位“黑哨”都有“官哨”背景,難道假球大多都有足協官員的參與?稿件統籌 劉長惠
【比賽回放】 2003年11月9日下午3時,上海申花對陣上海國際。積45分、43分的國際和申花分列聯賽前兩位,聯賽僅剩4輪,雙方都爲奪冠鉚足了勁兒。第60多分鐘,剛被換上場的上海國際球員沈晗因一個犯規被陸俊直接出示紅牌罰下,而之前對沈晗進行飛鏟的上海申花隊員則安然無恙。最終,上海申花以4:1的懸殊比分戰勝對方,從而躋身榜首,並最終贏得“末代甲A冠軍”。
記者:你執法了總共不下200場比賽,輿論曾普遍對2003年上海申花和上海國際隊的比賽存在質疑。賽前發生了什麼?
陸俊:那場比賽前兩三天,我到張建強(時任中國足協女子部主任,曾長期從事裁判管理工作)的辦公室,他告訴我,這場比賽我是主裁,讓“關照”一下上海申花隊。就是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不讓申花隊吃虧。
記者:你當時怎麼答應他的?
陸俊:我說“我知道了”。他說這句話我就明白了。
記者:當時有沒有金錢的暗示?
陸俊:這個有暗示,如果贏球,申花隊會有所表示。
記者:在比賽中你是怎樣幫助上海申花的?
陸俊:因爲在衆目睽睽之下,而且有電視轉播,還有慢鏡頭播放,不可能明目張膽去做,只能是態度、嚴厲程度上,儘可能讓被照顧方感覺舒服一些,讓申花隊員感覺到心理上放鬆,有利於發揮。比如上海申花球員如果犯規動作比較大,我會提示一下,要是對方隊員我可以不管,他們往往就會越踢動作越大,我該罰就罰了。
記者:很多規則裁判都有自由裁量權,鬆一點緊一點,對球隊的影響大嗎?
陸俊:應該有影響。是潛意識裏的東西,壓力之下,人會變形。你自己主觀上想,我沒有去偏袒誰,沒有照顧誰,可能自己認爲是公正的,實際上不可能。如果心裏很乾淨,在判罰的堅決程度上,是不一樣的。
記者:最終比分是4:1,上海申花達到目的。後來錢怎麼給的呢?
陸俊:大概過了兩星期,在張建強辦公室,他把錢給了我。
記者:現金還是其他?
陸俊:現金,全是100元的。
記者:怎麼給你的?
陸俊:裝在一個紙袋裏。
記者:多少錢?
陸俊:35萬。張建強說他也有35萬。
記者:比賽前要打點裁判,是不是成爲一種風氣了?
陸俊:確實有這種現象。
記者:不打點裁判會怎麼樣呢?
陸俊:有一些比賽,確實有不打點裁判就出現不利判罰的現象,客觀上也助長了這種風氣。
記者:打過招呼一般都給錢嗎?
陸俊:有些打過招呼,比賽不贏也就不給錢了。
記者:你曾經是甲A十年聯賽最佳裁判,中國裁判界的標誌性人物,怎麼看這種情況?
陸俊:現在再提這個,我覺得好像有點不太夠格,也沒有資格談論這個了。我沒有能力抵禦住金錢的誘惑,雖然也不能完全靠個人去抵禦,但現實是我沒有做到。
記者:你跟龔建平應該很熟吧。
陸俊:很熟。
記者:1994年甲A聯賽開賽的第一場比賽,你是主裁判,他是助理裁判。他後來因爲吹“黑哨”進了監獄。這件事對你有觸動嗎?
陸俊:觸動很大。其實我一直在告誡自己,這種東西千萬不要碰,但沒能抵禦住金錢的誘惑。
記者:有沒有想過自己也會這樣?
陸俊:這是自己做的,就應該承擔法律的公正裁決。我對這項工作是喜愛的,我爲這項工作付出很多努力,但努力不代表可以犯罪。一個人努力一生,到了最後成了這樣,就如同你說的從“金哨”一下變成“黑哨”,當時喜歡我的人無法接受,我有時也解釋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爲。
記者:你覺得是什麼原因讓你走到這一步?
陸俊:我也在總結,覺得就是人的貪婪。吹完比賽大家挺高興的,給點錢,沒覺得違法。但我去國際上吹比賽,沒有這種情況發生。爲什麼回到國內,吹完比賽就發生這樣的情況?我覺得還有一個氛圍的問題,確實需要有一個監管機制。
記者:作爲中國裁判界曾經的第一人,現在願意給中國足協、球迷和其他裁判說些什麼?
陸俊:我現在這種身份,好像沒資格再說什麼了。我覺得只能從中吸取教訓,不管你怎麼努力,如果不遵守法律,一切都等於零,而且有的時候連零都不如。
【比賽回放】 2009年10月24日晚7時,中國足球超級聯賽倒數第二輪,廣州醫藥主場迎戰青島中能。對廣州隊來說,此役勝負在一定程度上將決定球隊能否完成“保八爭六”的目標,而青島隊仍有降級之憂。第73分鐘,廣州隊球員徐亮打進一個任意球,被判無效。第85分鐘,徐亮又與裁判發生口角,黃俊杰出示紅牌直接將其罰下。最終,本場比賽以0:0收場。
黃俊杰:南勇開個會就把比賽安排了
比賽兩天前,尚未接到中國足協執法通知的裁判黃俊杰就接到青島隊有關負責人的電話,請求給予“關照”。果不其然,當天下午黃俊杰就接到時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的通知,請他執法這場比賽並“關照”青島隊。
“領導安排我吹這場比賽,話說到這個程度,我怎麼能以平常心去執法呢?”黃俊杰說,“我對廣州隊吹得嚴一點,對青島隊鬆一點。”
“這樣的‘官哨’我吹得比較多。”黃俊杰說,“按照足協領導的意圖達到了目的,我完成任務了,對自己也是解脫。”只是,他沒想到,雖然得到暫時“解脫”,但最終卻身陷囹圄。“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球迷,唯一對得起的就是中國足協的那些官員。”面對記者的採訪,黃俊杰淚流滿面。
黃俊杰表示,有時候南勇、楊一民主持一個會議,基本上就把情況交代清楚了。說到這裏,他舉了一個例子。“比如2007年,當時我在阿聯酋執法亞足聯的比賽,但就在此時足協裁委會找我回國,要我執法長春亞泰的比賽。”
【比賽回放】 2004年10月2日,中國足球超級聯賽第14輪,瀋陽金德主場對北京現代(現北京國安),國際級裁判周偉新執法本場比賽。上半場瀋陽金德隊1:0領先,比賽進行到第80分鐘,金德隊一名球員在對方禁區摔倒,周偉新立即判給金德隊一個點球。北京隊領隊和球員都認爲判罰不公,拒絕繼續比賽,這也成爲中國頂級足球聯賽第一場沒有完成的比賽。
周偉新:錯判點球成爲我人生轉折點
賽前,金德隊領隊劉宏打電話給周偉新,請他給予“照顧”。“點球是錯判了。”周偉新說,爲了履行和瀋陽金德方面的“承諾”,當時自己的行爲確實“草率”。
事件發生12天后,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作出處罰:北京現代因“罷賽”被罰款30萬元,那場比賽被判0:3告負,還被扣除3分。周偉新則被停止執法當年剩餘的8輪比賽。瀋陽金德方面給周偉新打來電話,對其進行“安慰”:沒問題,我們給你20萬。
“這場比賽成爲我人生的轉折點。此後,我由一個主力裁判變成替補。”周偉新說,2006年之後,他再也沒出現在聯賽球場上。
不擔任裁判後,周偉新把精力轉向賭球。2007年7月,曼聯隊在澳門與深圳隊舉行友誼賽,主裁是黃俊杰。賽前,他與黃俊杰合謀,下注深圳隊先開球。最終他獲利22萬港幣,拿出一半給黃俊杰。本版綜合新華社電
新報記者 李錦河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