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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4月7日電:昨日(6日),天津市政府法制辦公佈了《天津市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全市徵求意見,引起強烈反響。1996年天津市就出臺了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條例。此番“新條例草案”與舊條例相比,有哪些不同?天津市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進行了相關解讀。
首先,新老條例的約束範圍不同。1996年版條例禁菸範圍基本集中在公共場所,而且基本在室內,新條例草案中將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都列爲全面禁菸範圍,另外有些場所的室外,比如學校、兒童醫院的室外也被控煙。
第二,管理手段、單位職責不同。原來由單位設立禁菸區,管理主要靠衛生管理部門。新條例草案不同,拿醫院控煙來說,醫院應有專職管理員,看見吸菸者首先要勸阻,對方如不聽,可讓其離開,還可打舉報電話,由相關部門處理,比如罰款。
第三,新條例草案設立了世界無煙日,停止吸菸一天、賣煙一天等倡導條款。嚴格地講,吸菸並不完全違法,但吸菸有害健康,爲了讓人們儘量少吸菸不吸菸,新條例把這個倡導性條款寫進來。
第四,執法格局不同,1996年版條例是衛生管理部門一家執法,新條例草案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打算轉變成多部門齊抓共管的形式。比如文化局下轄的文化宮、娛樂場所等的控煙由文化局來抓,學校的控煙工作由教育局來抓,全局工作以衛生部門爲主。
工作人員強調,目前的“條例”只是徵求意見稿,不是最終定稿。如果公衆對部分條款持強烈反對意見,也可能會在最終的定稿中刪掉。此番餐飲場所的控煙是立法角度的重點,市政府法制辦希望徵求到更多的意見。在餐飲場所如果不讓吸菸,對經營者的打擊可能會很大。爲保證法規的確切執行,立法部門願意多聽聽意見,比如有條件的餐飲場所是否可設吸菸室或吸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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