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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曝光的執法車停在交通局後院
網民舉報山東陵縣交通局用『套牌車、報廢車』當執法車
日前有網民發帖稱山東德州陵縣交通局執法車竟然是套牌車、報廢車、無牌車,『套牌車上街查有牌車』引起網民熱議:這些車輛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此進行追蹤調查發現,網曝情況屬實,陵縣紀檢、監察部門已決定給予縣交通局等相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曝光與核實】陵縣交通局執法車確系套牌車、報廢車
有網友日前在大眾網德州論壇發表《如此上路查車,不知是該查別人還是先查自己》帖文,反映陵縣交通局執法車輛有問題,並把這些車的照片和車牌一一公布。發帖網友稱,陵縣交通局套牌車、報廢車、無牌車共有9輛,如魯NO1360應為藍色桑塔納轎車,車主為棉麻公司,2005年10月後再未參加過定期檢驗,且有多起交通違法未處理;魯N81773應為紫色越野車,車主為陵縣梅鎮的李某某,屬私家車,該車已注銷;而魯N86881無此號牌。
這一網帖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短短幾天就有上萬人圍觀、置頂和評論,各大網站爭相轉載。不少網民表示,套牌、無牌的執法車竟然去檢查有牌的正規車,這是對法律的踐踏。網民『楓林雨』甚至調侃說,『改天也去買個報廢車,噴噴漆弄身衣服掙錢去!』
針對網帖反映情況,中國網事記者趕往陵縣對此進行了采訪調查。陵縣交通局局長朱世泉說,網帖反映的問題確實屬實,除了被曝光的『魯N85933』牌車為縣交通局正規執法車輛、手續齊全外,其餘8輛車確系套牌車、報廢車。其中,魯N01360由交通局從德州棉麻公司購買,魯NA3801由交通局從德州市城區購買,但這2輛車均未辦理過戶手續而且漏審。另外6輛車為交通局執法中隊於2007年2月購置的二手車輛,執法過程中都是挪用號牌,其中魯N86881真實牌號為冀AT2074,魯N83220真實牌號為冀E36698,這兩輛車原手續齊全,剩餘4輛車均無手續。
【調查與回應】因『財政困難』用違法車執法已多年
據發帖網友爆料,這些問題車其實已經存在多年。不少網友質疑,這些車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
經過多方采訪,『中國網事』記者了解到,2007年年初陵縣交通局在研究解決執法車輛不足的問題時,因財力困難,制定了一項購車政策:由執法中隊執法人員自行購買車輛,每輛車交通局補助2萬元。3年內,縣交通局負責車輛燃油及維修等費用。3年後,車輛所有權歸購買人,縣交通局負責燃油,並根據車輛使用記錄,給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車費。當時,因縣交通局補助資金有限,導致6個執法中隊購買的6輛車是二手車。
朱世泉說,目前陵縣的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7萬臺,交通局治理超載、超限和非法營運的壓力非常大,在當時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選擇了采取這種變通的方式來配置執法車輛。
據了解,陵縣是山東省30個欠發達縣之一。記者在一份陵縣交通局給當地紀檢委請示購置執法車輛的報告上看到,交通局現有執法車輛多為早期購買的車輛,部分已經是報廢車輛,沒有有效牌照,無法交納車輛保險,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也有網友質疑,縣『財政困難』不該是問題執法車上路的理由,而且這些問題執法車輛一直在當地大街小巷執法,難道交警部門就沒有發現問題?
陵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徐建剛坦承,確實『沒有發現甚至沒有想到這些執法車輛是問題車』。
徐建剛說,這件事說明他們的工作沒有到位、存在失職行為。因為一般情況下,對一些噴涂有正規的執法標識的執法車輛,交警部門不會去檢查和監管,但絕非交警部門和交通部門之間存在默契或者明知是問題車輛而視而不見。
【處理與反饋】交通局、交警隊相關責任人被處分違法車輛被銷毀
陵縣縣委宣傳部部長劉在軍接受『中國網事』記者采訪說,事件發生後,陵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為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並立即責成縣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據了解,目前陵縣交通局對問題車輛及時進行了處理,要求對手續齊全的車進行補審,消除警示標志,恢復原貌,補齊手續,不再作執法車使用。其他6輛車於8日進行了集中拆解、報廢銷毀。
陵縣紀委、監察局調查認為,交通局法制意識不強,監管不力,存在失職行為;縣交警大隊放松對有關執法車輛的管理,存在失職行為。已責成交通局、交警大隊作出深刻檢查;給予縣交通局原局長和現任副局長以及相關工作人員黨內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縣交警大隊大隊長黨內警告處分。此外,陵縣還組成專項整治小組,對全縣所有執法車輛進行統一檢查、清理規范。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王忠武說,建設法治社會,政府應模范守法,執法部門應率先垂范,而不能是『知法犯法』。
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律師傅強說,只有執法工具符合法律規定,執法部門纔能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陵縣問題執法車上路執法事件絕非個案,一方面暴露出當前部分執法部門法律意識不強問題,另一方面暴露出相關監管部門對執法車這類特權車放松執法力度的問題,值得關注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