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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苗娜)在日前舉行的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高峯論壇上,商務部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範》,鼓勵網購企業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吃“後悔藥”。
該規範明確規定:“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商務部信息化司司長李晉奇表示,這種要求有利於減少交易糾紛,提高消費者滿意度,但這種制度並不適用於藥品、生鮮、化妝品等屬性特殊的商品。該規範還規定,鼓勵網絡第三方交易平臺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賣家保證金”服務,保證金用於消費者的交易損失賠付。保證金的金額、使用方式,應事先向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公示。
日前,中國315電子商務誠信平臺首次推出年度投訴分析報告,指出網絡購物四大問題:一是消費者處於消費保護“盲區”,購物網站缺乏明確的消費保護引導和消費保護制度;二是購物網站產品宣佈不實,後期服務跟不上;三是第三方支撐體系尚不完善,消費者不能自由選擇物流體系和支付系統;四是數字產品投訴成爲新熱點,如基於移動網絡的話費充值、套餐服務、軟件產品下載等方面管理尚有缺陷,虛擬財產缺乏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