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ST岷電於今日起恢復“岷江水電”簡稱,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爲“10%”。岷江水電2010年年報顯示,該公司2010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44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8759萬元,基本每股收益0.28元。公司業績達到了上交所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有關規定。
因“5·12”汶川大地震致2008年、2009年兩個會計年度連續虧損,*ST岷電自去年4月16日起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該公司昨天公告的2010年年報“補充說明”表示,公司持有40%股權的四川福堂水電有限公司2010年可分配利潤爲2.27億元,實際分配額爲2.25億元,“公司按持股比例可分配現金股利9000萬元”。 (可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