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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向安徽省亳州市國土局和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投遞舉報材料開始,到網上發佈微博直播自首全程,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國土資源局地礦股工作人員周文彬“一舉驚天下”。近日,本報特派記者輾轉亳州、利辛兩地,試圖還原周文彬自2009年底開始的舉報之路。
亳州市紀委副書記:周文彬有作秀成分
商報安徽利辛消息儘管相關方面已成立調查組,但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亳州市紀委書記時俠聯表示自己並不掌握具體情況,紀委副書記程效光則認爲,周文彬的舉報,“有作秀的成分在裏面”。
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亳州市紀委書記時俠聯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省委黨校學習,對於周文彬“微博自首”一事並不掌握具體情況。
亳州市紀委副書記程效光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則表示,“有作秀的成分在裏面。你作爲國土局一般幹部找縣裏的紀委反映就行了,還在網上發這個,有作秀的成分。”
利辛縣監察股股長李學成則認爲,周文彬以自首的形式向紀委反映問題屬於正常,是很正常的事情,並承諾一旦調查組覈查結束後,將會及時向社會公佈,並歡迎媒體繼續監督。
副科級夢碎
試用土管所長
未通過考覈被免職
在利辛縣國土資源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主持人、該局監察股股長李學成介紹了周文彬的個人情況。
李學成稱,周1985年大學畢業後,曾經在縣生產資料公司任職。1994年,周調至利辛縣國土局,任城關鎮土地管理所管理員。2008年,周應聘到胡集所任中心所所長,試用期1年。
2009年11月,試用期滿,亳州市國土資源局徵求利辛縣委縣政府意見,對試用期滿的所長進行考評,周文彬因“生活問題”被免去職務。
漫漫舉報路
舉報10名官員
有人一次受賄百萬
來自利辛縣國土資源局的消息稱,因對亳州市國土局的免職決定不滿,周文彬一度“情緒有些激動”,多次向市局和省廳進行反映。
李稱,“調至利辛縣國土資源局地礦股工作期間,周仍多次向省廳、市局溝通相關內容。”從記者拿到的舉報信看,周確實未停止舉報。舉報信裏,周文彬自述:已從去年到今年多次向中央、省、市領導及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做過舉報。然而,“均得不到重視和查處。”
這份“均得不到重視和查處”的舉報信,詳細描繪了一個由10人組成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網。被網羅其中的10人,其中8位在亳州市利辛縣國土資源局任職,另有於亳州市紀委駐利辛縣任職的XXX及於利辛縣委任職的XX在名單之列。
舉報材料中,周稱若從該局某駕駛員入手,即可突破。據周言,該司機現年33歲,通過承包利辛縣國土資源局某項工程,成爲利辛縣身家幾百萬的年輕富豪。文中稱,該司機曾向上述10人中的7人行賄,並稱該司機曾一次性以提成形式向其中1人行賄100萬元。
舉報信同時表示,利辛縣國土資源局領導XX曾多次受賄,並收受下屬賄賂買賣官職。周文中還表示,該局領導與縣委某領導關係甚爲親密,並夥同開發商操縱當地土地市場。
不過,針對周文彬圍繞行賄受賄、買賣土地、買賣官職展開的反映,記者未得到亳州市紀委部門的核實。
上網尋幫助
選擇直播自首
單位事先毫不知情
一封封舉報信如石沉大海,周文彬開始上網尋求幫助。目前能得知的消息是,周在知名網友、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315系統建設工程項目辦公室副主任張洪峯的建議下,選擇通過微博直播自己的自首過程。名爲“周文彬2010”的微博,4月12日發出第一條消息。
次日清晨,利辛縣國土資源局例行點名,周文彬並未到場。其所在的地礦股股長稱,周文彬“請假辦事”利辛縣國土局並未注意到自己正在陷入風暴眼。
調查組成立:
紀委調查成員已經進駐利辛縣城
昨天早上,本報記者在亳州市委宣傳部獲悉,亳州市已經成立調查組,並於昨天早上抵達利辛。昨天下午利辛縣國土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該局監察股股長確認了這一消息,並稱調查組由亳州市紀委和亳州市國土局組成。不過,該調查組目前還尚未與利辛縣國土局進行接觸。
記者從利辛縣紀委知悉,調查組入住該縣糧貿賓館。隨即,記者在該賓館前臺查詢得知,賓館4樓確實“全都是紀委的人”。但接受記者採訪時,賓館4樓紀委人員均表示對周文彬案並不知情,自己是前來調查家電下鄉騙補事宜的。
周文彬失蹤?
多家媒體遍尋無果
商報安徽利辛消息自前日上午11點11分發布最後一條微博後,周文彬再未更新自己的微博。記者兩天來多次撥打周文彬的手機,均被告知已轉入來電提醒狀態或是正在通話,無法與其取得聯繫。
多家媒體記者昨天上午在周文彬家庭住址附近搜尋周的下落,未果。
周究竟身在何處?對此,新聞發佈會上,利辛縣國土局監察股股長李學成的回答是:周應該和他的家人在一起,現在肯定是安全的。問其如何得知,李先稱是該局辦公室主任與周聯繫得知,不過辦公室主任稱自己未能與周取得聯繫,“他手機打不通”。稍後,李又稱,是從地礦股股長處得知。記者隨即撥打了地礦股股長的電話,此人表示自己從未說過這話。
就在媒體遍尋周文彬時,張洪峯在自己的微博上公佈了周文彬早前發給自己的三封郵件截圖。記者注意到,在今年2月17日的一封郵件中,周文彬寫道:我是亳州市利辛縣國土局一名普通職工,被個別貪官加害到無生存空間的時候,我準備實名舉報。我可能面臨着被謀殺的危險,這裏也可能就是我的遺言了……我決心把自己放在貪官(或者說是加害者)的槍口下,讓貪官(或者說是加害者)在擊斃我的同時暴露出來……無論如何我都不得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