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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2012初選戰況激烈,參選人的性傾向也成爲話題。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昨天表示,大家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不但“非常陌生”,對蔡的性傾向也不瞭解,“我認爲她應該公開說明。”
施明德自知提到參選人的性傾向恐怕引起爭議,因此特別強調:“我雖是異性戀者,但我支持同性戀、雙性戀。”但他認爲,臺灣地區領導人蔘選人應忠於信仰、忠於身體、忠於性向,人民也有權利知道參選人性傾向,“否則,你若不能忠於身體,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忠於人民、忠於臺灣?”
施明德認爲,作爲臺灣地區領導人必須“透明”,一般人可以隱匿個人的性傾向,但“領導人”不行,因爲這牽扯到涉及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化等問題時,身爲執政者的態度。
“這是身體給你的信號,不是你心裏決定,而是身體要不要。”施明德說,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都是身體的生物反應,沒有優劣、對錯之分,“況且,如果出了一個同性戀的臺灣地區領導人,有同性戀子女的家長會多麼高興啊!歸根究柢是好事”。
施明德強調,正因爲不該歧視各種不同的性傾向,身爲參選人才應該勇於爲自己的性傾向負責,“如果她(指蔡英文)願意講出來,我甚至願意公開支持她!”
婦團、同志批施:比歧視同志還壓迫人
施明德要求蔡英文說出性傾向,婦女團體、同志運動圈痛批,施明德作法侵犯隱私,不顧人權。“這是強迫曝光,比起歧視同志,還更壓迫、更歧視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簡至潔表示,性傾向屬於隱私權,和公共事務毫無關係,“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完全不影響做公共決策的思維”。她抨擊,施明德此言不僅顯現他對同志、對公共事務觀念偏差,也凸顯他歧視女性,“怎能看到女性不結婚,就說她是同性戀?”
簡至潔指出,美國的“性公民權”,強調的是人有可出櫃、可不出櫃的自由,逼人出櫃,簡直比歧視同志更迫害。1996年臺大選舉學生會長時,也曾有人發黑函指一位女性候選人是同志,並同樣宣稱“她若承認是同志,我更支持”,其實是更深的壓迫。
同志運動者賴正哲聽說施明德此舉,直呼“太恐怖”,“這是人權意識大倒退”。他指出,施明德是以支持同志爲假面,行迫害人權之實,“真正尊重同志的人,不可能強迫對方出櫃”。
“施明德胡鬧蔡主席不會回答”
施明德認爲蔡英文應公開說明性傾向,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徐佳青昨晚怒斥:“這是nonsense(胡鬧),蔡主席不會回答!”
徐佳青表示,個別的生理差異並非個人信仰,基於尊重多元價值,應保障這部分的隱私,若要強迫每個人都清楚表態,將會落入威權統治的心態。她不瞭解曾當過民進黨主席、受過威權迫害的施明德,爲何竟會犯這樣的錯誤?
對於施明德認爲參選人應“忠於身體、忠於性向”,徐佳青反駁施“強詞奪理”,也是“自取其辱”。
“這根本不是議題,連討論都不用討論!”徐佳青說,施明德的說法,凸顯他沒有人權概念,“這是不負責任的人身攻擊,也是惡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