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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中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新聞發言人徐濤(右)和該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助理黎海琳(左)在接受記者采訪(視頻截圖)。
知情人還向『中國網事』記者提供了這些發票的『開票明細』,顯示共向天河某貿易部出售茅臺飛天360瓶,茅臺30年16瓶,茅臺50年24瓶,茅臺15年42瓶。四種單價相差一兩萬元的酒,在發票上,『單價』卻只有一個:1661元。
『中國網事』記者請人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賣給廣州天河某貿易部的這442瓶茅臺酒算了一筆賬:
網帖發票顯示,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從貴州購進茅臺飛天單價約為494元,30年為5982元,50年為10255元,15年為2563元,這442瓶酒進貨總價約為62萬元。中石化廣東分公司以73萬元賣給天河某貿易部,獲利11萬元。而這批酒在市場上的零售總價為124萬元。也就是說,從中石化進貨價到市場零售價,差價是62萬元。其中51萬元的利潤空間,留給了天河某貿易部。
這樣平價轉賣緊俏貨,是什麼生意經?面對疑問,中石化內部知情人士這樣回應:去年有人在舉報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購買天價名貴酒,公司就開始『成批成批便宜地賣給其他單位』,處理掉一部分。
『中國網事』記者14日下午來到這兩家商行。『黃埔某酒業商行』店長說,這批貨是朋友介紹的,價格相對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們唯一一次與中石化做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