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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員用手推車運走20多箱槍械彈藥。 |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現時香港已有法例嚴格管制槍械,相信法例已足夠,惟當局仍會就該個案研究是否需作檢討。區議員批評該事件反映監管機制存在漏洞。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問題不但在於規管制度,而是如何防止槍械流入,希望警方應盡快追查有關槍械來源。
在香港要持有槍械,無論是個人、保安公司或射擊會,都須向警務處槍械牌照科申請有關槍牌及遵守牌照的有關條款。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出,香港法例對槍械有嚴格管制,按照規定,槍主須在家中設有保險庫保管槍械,如離港也需將槍械交由警方保管等等,本身監管條例已十分足夠,但無論多嚴格的條例,如果市民不遵守,仍然會產生不良後果。鑒於今次警方搜獲龐大槍械,當局會研究有沒有需要檢討相關法例。
深水?區議員黎慧蘭批評執行規管槍牌條例可能存在漏洞。她指出,獲發槍牌人士可將槍械存放家中,警方按規定會定期派人上門檢查,惟案中事主擁有槍牌多年,另外又非法私藏大量槍械及彈藥,但直至事主擦槍走火始被揭發,足見監管漏洞。
身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的立法局議員涂謹申指出,問題不但在於規管制度,更需關注對方從何途徑擁有如此龐大的槍械彈藥,究竟是透過郵遞方式購買,還是個人非法方式帶入境等,若是普通槍械『發燒友』都可找到如此大量的軍械彈藥,那麼不法分子也同樣可以做到,將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警方必須重點調查槍械的來源,並加以堵截。他又呼吁持有槍牌人士,如發現有愛好槍械人士違法藏槍應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