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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老師楊勇(化名)在自己輔導的11歲女孩的家裏對其進行猥褻,還聲稱這是送給女孩的生日禮物。記者昨日獲悉,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將楊勇批准逮捕。
楊勇剛到而立之年,本科畢業後,就在北京一些學校附近散發家教廣告。去年6月,楊勇給11歲的女孩彤彤(化名)當家教,每次補習的時間都是晚上7時至9時,並且在彤彤的臥室裏單獨輔導。今年3月21日,彤彤隨口唸叨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天真地問楊老師準備送她什麼生日禮物。楊勇頓生歹念,親吻、撫摸彤彤的下身,進行猥褻,甚至還恬不知恥地說這就是給彤彤的生日禮物。彤彤嚇得急忙將“老師”推開。事後,楊勇也怕彤彤告訴家長,趕忙道歉,一再追問彤彤是否介意。
第二天,彤彤的母親接其放學時,彤彤還是心有餘悸地將一切告訴了母親。母親急忙報案,警方將楊勇抓獲。
檢察官說,楊勇出於尋求刺激的目的,對毫無反抗能力的幼女實施猥褻行爲,嚴重侵犯了被害人的隱私權,涉嫌猥褻兒童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褻兒童的,依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