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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二臺子村“百客多家洗浴”及相鄰洗車房內發生十人被殺的特大殺人案件,鞍山市檢察院院偵查監督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僅用八個小時就審查批准逮捕了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18日下午,市檢察院公訴部門已指派公訴處副處長李萍、全國優秀公訴人田瑩提前介入。
4月14日案發後,鞍山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立即派員到公安機關了解案件進展情況。4月15日16時,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歸案,在公安機關突審取得進展之後,4月17日上午10時,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分管案件的副處長帶領兩名辦案人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案一線,與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市局刑警支隊的領導、主要辦案人員共同召開案情分析會,審查已有卷宗。
在審查卷宗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發現,卷中雖有犯罪嫌疑人周宇新的供述,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不清晰;另外卷中只有扣押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作案的工具、逃跑所駕駛的車輛的清單,但案件的屍檢報告、DNA檢驗報告、痕跡檢驗報告及現場勘驗筆錄等工作均未完成,在沒有相關鑑定結論的情況下,無法對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批准逮捕決定。
鑑於本案案情重大、轟動全國,爲維護社會穩定、消除各種負面影響必須加快辦案進度,鞍山市檢察院建議公安機關改變偵查方向,一方面派人立即提審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查清該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另一方面匯同省公安廳刑偵所專家,先提取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上遺留的被害人的血跡,確定一名被害人進行相關的屍檢和DNA比對。公安機關接受建議,集中力量對一名被害人丁樹元進行了屍體檢驗、DNA比對,兩個小時後,做出了被害人丁樹元的屍體鑑定結論、DNA鑑定結論,證實被害人丁樹元系被擊打頭面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與在犯罪嫌疑人周宇新車上搜出的作案用的鐵錘上的血跡一致。至此,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殺害丁樹元的犯罪過程形成證據鏈條。同時,通過突審基本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個體經營“百客多家”洗浴中心和洗車行,幾年來欠外債無力償還,其對生活失去信心,導致了其極端行爲。
查清事實、覈實證據後,鞍山市檢察院辦案人員立即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周宇新對故意殺害他人的犯罪動機、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綜合上述證據,經鞍山市檢察院李開升檢察長批准,4月17日19時點對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了批准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