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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是天津市“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重點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本市2011年“20項民心工程”之一,是進一步完善本市醫療保險制度體系,降低家庭和社會意外傷害風險,改善民生實惠百姓的一項重大舉措。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日前,本市出臺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從2011年1月1日開始,本市將實施惠及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按照《暫行規定》,對已經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附贈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參保人因突發性、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造成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將按照該《暫行規定》給予理賠。《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的實施,本市成爲全國首個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的省級城市。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適用於本市全體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只要每年依法參加了本市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都可以當然獲得當年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無需參保人再另行繳納保險費用。
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經實現全覆蓋的背景下,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實施,將爲保障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及時救助救治,保障生命健康安全,有效減輕意外傷害個人及家庭負擔,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安定起到積極作用。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實施,爲所有醫保參保人再增一層“安全網”,全市百姓生命財產安全更加有保障。
據介紹,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參保人的意外醫療、意外傷殘和意外身故。保險給付標準分別爲: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6000元以下的,給付70%,超過6000元的,按照(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標準支付;因意外導致殘疾的,按照身體傷殘鑑定等級給付20000至35000元;因意外導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領取50000元補償。
同時,按照《暫行規定》,屬於應由職工工傷保險、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等十類情形的,不在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責任之列。
自2011年5月3日起,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服務中心所屬各服務網點將開始受理意外傷害申報。意外事故發生後,參保人可以通過撥打服務電話或到服務網點進行申報。申報時,參保人需填寫給付申請書並提交規定的材料。
市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服務中心申報服務電話爲:4006596196,各服務網點地址、電話,以及申報需提供材料等具體情況,市民可通過撥打申報服務電話查詢。
記者瞭解到,制度出臺後受到了市民的廣泛關注,20日上午服務電話剛開通,就接聽了近一百多個諮詢電話,市民在感謝市委、市政府爲民辦實事的同時,80%以上來電是詢問了解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適用的人羣及參保辦法。(記者吳宏 通訊員馮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