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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偵辦此案的經偵民警介紹,時下許多年輕人使用信用卡不當、消費無度、“以卡養卡”的不良用卡習慣使他們不僅成了“卡奴”,還有人因逾期還款而有了不良的信用記錄,甚至走向犯罪。配合警方調查此案的銀行工作人員介紹,信用卡套現對於持卡人和商戶都存在很大風險。雖然持卡人通過套現獲得了信貸資金,減少了利息支出,但欠款總有一天是需要還的。一旦超過免息期,還要追加償還免息期內的透支利息(日利率0.5%)和逾期滯納金,其實根本得不償失。
公安東麗分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劉淑震介紹,辦卡時應量力而爲,不要因爲“辦卡禮品”而盲目多申請信用卡,避免陷入“以卡養卡”的怪圈。經偵民警稱,有些人因要使用現金,但是信用卡提現額度不夠,便利用各種辦法進行信用卡套現,即利用網絡交易平臺、POS機刷卡等手段,製造假消費換取現金。倘若持卡人通過中介機構套取資金,不僅要支付較高的套現手續費,還可能造成個人信息的泄露,存在被“盜刷”的風險。而且,一旦持卡人的套現行爲被發現並列入個人徵信記錄信用報告“黑名單”,將承擔個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風險,今後購房、買車、創業時向銀行借貸資金將非常困難。此外,信用卡套現容易讓持卡人陷入“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中,使債務壓力遠遠大於償債能力,並最終陷入經濟困境中,無法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