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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即免徵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與此同時,爲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擬將現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爲7級。
據國家統計局資料,2010年度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爲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業者負擔1.93人計算,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爲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增長10%測算,約爲每月2384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佔全部工薪收入人羣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我國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草案擬將現行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爲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使用範圍。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爲1500元至4500元。謝旭人說,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範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併入了45%稅率,加大了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100億元;調整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約1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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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4500個稅少七成
月薪4299元每月少交154.9元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0年天津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爲37540元,月平均工資爲3128元;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51586元,月平均工資爲4299元。以月平均工資3128元爲例,按照目前的個稅起徵點2000元計算,應繳稅額爲87.8元;如果調整至3000元,應繳稅額爲6.4元,減少81.4元;以月平均工資4299元爲例,目前應繳稅額爲219.85元;起徵點調整後應繳稅額爲64.95元,減少154.9元。
月收入超19000元個稅提高
從市地稅局獲悉,截至3月31日,本市共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申報人數54571人,比去年增加5293人,教育、醫療、科研領域居多。以月收入10000元爲例,目前每月繳納的個稅爲1225元;如果按照3000元起徵、7級稅率計算,每月應繳稅爲875元,比之前每月少交350元。經計算,1.9萬元成爲繳稅增加還是減少的臨界點,調整前後繳稅都爲3025元。如果收入超過1.9萬元,個稅將增加。以月入20000元爲例,調整前爲3225元,調整後爲3275元。
財經觀察
三問個稅還有多少調整空間
據新華社電個稅調整事關個人錢袋子,在物價高企、房價過高的情況下,個稅調整承載了人們太多的期望。個稅起徵點能否繼續上調?個稅起徵點能否與物價、房價掛鉤?能否以家庭爲納稅單位?草案亮相之後,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
起徵點能否繼續上調?
起徵點提高受到百姓歡迎。鳳凰網“你怎麼看待個稅起徵點上調”的調查,吸引了147088人蔘加。其中98.2%的人支持上調個稅起徵點,認爲中低收入者稅負偏重不合理。
有專家認爲,3000元的起徵點可以繼續提高。“兩會”期間,曾有代表委員聯合發起議案、提案,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提到5000元。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甚至認爲起徵點應該提到8000元。鳳凰網的一項調查顯示,88.6%的人認爲個稅起徵點應該上調至5000元或以上。廣東省財政廳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黎旭東則認爲,個稅起徵點定太高未必是好事,減負應當通過“寬稅基、低稅率”來實現。
能否與物價房價掛鉤?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差距較大,“一刀切”的徵稅方式是否合理?趁着本次個稅調整的“東風”,個稅浮動機制廣受討論。網友“彩色的雲088”說:“現在物價、油價、房價都漲得飛快,個稅起徵點是不是也應該跟着走?”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爲,個稅調整應該更具“彈性”,在國家制定徵收標準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在一定範圍內進行調整。同時,個稅徵收應該實現指數化,與CPI掛鉤,半年一調或者一年一調。然而,浮動制並未出現在本次草案中。黎旭東認爲,物價、房價波動頻繁,如果將個稅起徵點與之掛鉤,不利於大衆建立明確的預期,不利於稅制的穩定。
能否以家庭爲納稅單位?
網友“寒山愁眠人”說:“一家子一個人掙錢四個人花,結果揪着一個人上個稅,這公平嗎?”專家認爲,以個人月工資計徵個稅的弊端是沒有考慮家庭收入和家庭負擔。讓家庭負擔重的人少交稅,讓家庭負擔輕的人多交稅,這才更符合稅收的公正透明原則。
以家庭爲納稅單位的想法,並未能夠落實在草案之中。劉桓認爲,按家庭來扣除個稅雖然更爲科學和人性化,但目前在操作上存在難度,信息歸集工程太過浩大。另外,如果以家庭爲單位徵稅,多子女家庭一邊享受較多的社會福利和公共資源,一邊又承擔較輕的繳稅義務,這與計生國策形成矛盾。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以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爲重要內容的個稅改革,預計將在‘十二五’期間繼續推進。”
權威訪談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個稅調整符合期望
記者:有觀點認爲,起徵點調整到3000元依舊不夠高,您怎麼看?
賈康:這次調整是“通盤”設計,僅僅從起徵點這一個因素,不好去判斷夠高還是不夠高,一定要結合其他所有變動因素。
記者:也就是說這次調整,總體是向着大家所期望的方向?
賈康:對,這次調整也是個稅改革一系列措施裏的一步。
記者:您之前曾建議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爲5級,您認爲5級稅率會成爲個稅改革方向嗎?
賈康:我覺得是有可能的。即使是7級稅率也不是長久不變的,超額累進稅率還會優化、調整。
記者:有人認爲,調整超額累計稅率和調整起徵點二者相比,前者更多地降低了低收入人羣的稅額,那麼能理解爲調整超額累進稅率對低收入者好處更大嗎?
賈康:不能這樣理解,各種因素合在一起是一個配套方案,起徵點、級次、級距,三者必須綜合在一起。
記者:有網友提出,應該根據地區不同,適用不同的個稅起徵點。
賈康:聽起來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無法操作。納稅人可能並不在其戶籍所在地獲得收入,有些人一年甚至可能換四個工作地點。如果在管理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家庭贍養去徵收,比按照地區徵收,更有操作性。本組稿件除署名外記者許佳程謨思製圖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