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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3月25日第一場聽證會場景。新華社『中國網事』4月1日報道深圳市查出45例保障房申請造假者事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14日公布『階段性處罰』結果:第一批被查處的20名違法當事人中,一名因房產登記信息有誤而繼續保留申請資格;6人不予處罰,但不再保留其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其餘13人罰款5000元,並且自駁回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新華社記者梁旭攝
新華網深圳4月22日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吳濤、王攀、潘林青)在網絡民意的推動下,一件地方性法規近日擬作出修改,將有關處罰標准『一口氣』提高40倍達到20萬元——在此前因保障性住房分配過程中屢屢查出造假騙購行為而引發網友『圍觀』並質疑區區5000元處罰過輕之後,21日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修正草案)》再次成為互聯網和輿論關注的焦點。
重罰能否遏制騙購衝動?又是否會傷及部分確實因為種種原因誤申請的中低收入群眾?在全國部分大中城市保障房分配過程屢屢遭遇質疑的背景下,深圳的『修法』又有怎樣的借鑒意義?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 【網事回顧】網民質疑聲推動深圳『修法』重罰騙購新華社『中國網事』欄目4月1日曾報道深圳市查出45例保障房申請造假事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1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布『階段性處罰』結果,其中有多人被罰款5000元,並且自駁回申請之日起三年內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有網友認為,這個罰款金額太少,震懾作用不夠。新浪網友『北飛2010』說,罰款5000元?有沒有搞錯,這不是有意在鼓勵造假嗎?社會的誠信是在嚴格的規章和執行下纔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