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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4月22日電(記者裘立華)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21日開庭審理杭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正虎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吳正虎涉嫌受賄1500餘萬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吳正虎原爲農工民主黨杭州市主委、杭州市政協副主席、杭州師範大學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1999年3月至2000年11月,吳正虎擔任杭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2004年6月至案發,擔任杭州師範學院附屬醫院,後更名爲杭州師範大學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在上述任職期間,吳正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醫療設備、藥品採購、人事招錄以及款項結算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00多萬元、43萬多美元。
庭審進行了一天,吳正虎對檢察機關對其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的行爲表示知罪悔罪。法院宣佈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