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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
4月29日訊據南方電視臺報道,哥斯達黎加一法庭日前判處前總統羅德里格斯(1998-2002)5年監禁,其罪名是任職期間接受
法國
阿卡特爾曜公司的賄賂。
聖何塞一刑事法庭的庭長加西亞法官說,羅德里格斯犯有嚴重的腐敗罪,損害了公共職能的誠實……判處他5年監禁。羅德里格斯被禁止在12年內擔任公共職務。但因他曾被預防性拘留和軟禁在家的時間減去1年徒刑。
羅德里格斯、5名前公共職員和3名私人企業家受到審判,他們被指控接受法國阿卡特爾公司200萬美元的紅利賄賂,該公司尋求保障通過一項價值達1.4億美元與哥斯達黎加電力協會的合同。2004年10月醜聞暴露,當時羅德里格斯任美洲國家組織的祕書長,他被迫辭職以便接受審理。羅德里格斯是第二個因受賄受到判刑的哥斯達黎加總統。今年初,阿卡特爾接受在
美國
支付1.37億美元的罰款,作爲在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馬來西亞和臺灣等地從2001年12月到2006年6月進行行賄調查的費用。(管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