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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截圖:徐武在南方電視臺大院內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帶走。 |
武鋼職工徐武在醫院精神科監護治療4年後逃至廣州,試圖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後被武漢警方帶走。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30日,記者從武鋼宣傳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獲悉,徐武4月19日在武鋼二醫院精神病科治療期間脫離監護外出,廠方及醫院在警方配合下,於4月27日在廣州將其接回,現正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今年43歲的武鋼鍊鐵廠職工徐武,曾因經常曠工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被廠方依照規定予以經濟處罰,徐武爲此與單位發生矛盾糾紛。
2006年12月2日,徐武揚言“搞炸藥,到北京天安門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當地警方現場查獲,北京警方從其身上搜出炸藥配方、電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險物品,移交武漢警方處理。武漢警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1條,以涉嫌爆炸罪對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親徐桂斌向警方書面申請,對徐武進行精神病鑑定。12月29日,經武漢市精神病醫院鑑定,診斷其爲偏執型精神病,建議長期監護治療。據此,警方依據《刑法》第18條,對徐武免予刑事責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鋼二醫院精神病科將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間,武鋼鍊鐵廠保留徐武工資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脫離醫院監護,再度進京在天安門廣場滋事,並傷害北京執法民警,後被單位帶回繼續住院監護治療。2008年11月,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再次對徐武鑑定,診斷結論仍爲偏執型精神病,建議繼續監護治療。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脫離醫院監護外出。武鋼鍊鐵廠及武鋼二醫院當日向警方報警,請求公安機關派員協助查找。武漢市公安局鋼城分局依據《人民警察法》第14條和公安部《110接處警規則》第29條第二款規定,派員協助廠方和醫院,經廣州警方的配合,於27日在廣州市越秀區通景食府門外馬路上將徐武找到帶回武漢,繼續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