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雖然早就過了40歲,但還是總在琢磨着什麼叫不惑。於是漸悟漸覺,有了很自我的一個答案:所謂不惑,就是不把簡單的事情做複雜了,也不把複雜的事情做簡單了。
比如愛情,她的本質是強烈的,她的規律卻是短暫的;比如婚姻,她的本質是平淡的,她的規律卻是綿長的。於是我們就明白了,世上爲什麼會有那麼多的愛情會與婚姻水土不服,因爲她們本不屬一物,相生卻又相剋也就在所難免。
愛情就像百米短跑,要的是十秒之間的爆發和激情;而婚姻則是馬拉松,要的是幾十公里長的堅忍與持久。如果你用百米的速度去跑馬拉松肯定會半途而“廢”,只能善始而不能善終。我們一直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倒過來也亦然,愛情又何嘗不是婚姻的墳墓。這使我想起了羅大佑那句曾經耳熟能詳的歌詞: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只有那些在婚姻之後,迅速地、平穩地能夠將愛情轉爲親情的,才能夠最終將婚姻進行到底。
你和一個人結婚,大概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你喜歡對方,但對方並不適合你;二是你也喜歡對方,對方也適合於你;三是你並不太喜歡對方,但對方卻適合於你。前者常有令你刻骨銘心的愛情,但結局不一定美滿,也不一定長久。後者儘管讓你有平平淡淡的感覺,但它會給你帶來生活的長治久安。中間者最爲美滿,但有此大運者實乃少之又少。
因此,瓊瑤阿姨曾經叮囑過我們:找個你愛的人作你的戀人,找個愛你的人作你的愛人。此言不無道理,因爲在我看來,最佳的戀人關係就是——30%愛他(她)的你+70%愛你的她(他);而最佳的夫妻關係——20%的愛情+80%的親情。這樣才能達到最佳的婚姻感覺,那就是——100%的舒服。
我們必須承認,宇宙萬物都是在運動之中的,人的感情(當然也包括愛情)也不例外。婚姻與家庭畢竟是要以感情作爲基礎的。彼此沒有了感情,僅靠道德和法律只能維持家庭的形式,而改善不了婚姻的本質。
所以,即使你是婚變的受害者,你也應該鼓起勇氣寬容地和對方一起走出不幸婚姻的牢籠,這與其說是你“放生”了對方,不如說是你在放生你自己。正所謂: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只是當你無奈地告別一段經歷,或是一段感情的時候,千萬不要僅僅把它看做是結束,更應把它看做是一個新的起點。如此你才能使自己少一份失落,多一份熱望,少一份悲悽,多一份信心。
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