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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二戰中國勞工聯合會及三菱勞工分會與中、日兩國律師簽署『協定書』,勞工代表講述當年經歷。記者王海欣攝
在向日本法院起訴索賠無果後,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的中國勞工將集體向日本公司索賠。昨天,二戰中國勞工聯合會及三菱勞工分會與中、日兩國律師在北京簽署『協定書』,將向日本三菱材料公司遞交『解決要求』,要求該公司向中國勞工及家屬謝罪,並賠償3.512億元人民幣。目前已有約300名中國勞工同意『解決要求』,將提出集體索賠。
二戰期間,三菱材料公司(舊三菱礦業公司)將2709名中國勞工強擄至日本做苦役,致使數百人死亡。近年來,幸存的中國勞工家屬多次到日本起訴,希望獲得賠償。今年3月,日本最高法院判決,中國勞工案原告敗訴。中國勞工通過司法途徑向日方及企業索賠的努力遇挫。
對此,中國勞工對日訴訟中方代理律師康健表示,雖然敗訴,但法院肯定了日本企業強擄中國勞工做苦役的事實,並多次勸告相關單位給予合理解決。在司法途徑走不通的情況下,中國勞工代表首次簽署統一的『解決要求』,向日本企業集體索賠。
『解決要求』提出,三菱材料公司應對強擄3512名(包括轉包的803名)中國勞工並強迫勞動的事實,承認其作為企業應負的歷史責任,並對於給中國勞工帶來的精神上、肉體上的痛苦表示深刻反省,向中國勞工及家屬從內心表示真誠的謝罪。
『解決要求』第二條提出,三菱材料公司確認有義務向全體受害勞工支付全部解決款3.512億元人民幣。該解決款除了對受害者的賠償金之外,還包括尚未找到的受害者的調查費、祭奠追悼費,面向未來的歷史教育等事業費,一級信托基金的管理運營費用。
『解決要求』強調,這筆款項由三菱材料公司委托雙方都同意的團體(中國適當的組織機構)負責履行。
康健說,二戰中國勞工聯合會、三菱勞工分會與中、日兩國律師將共同推動全面解決有關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強擄及奴役中國勞工重大人權侵害賠償問題。
日方律師團律師?口禎彥表示,將把『解決要求』跟日本三菱材料公司的律師溝通,然後正式向三菱材料公司提出,將在一兩個月內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