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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所犯的錯誤,我願意接受組織上的任何處分。』近日,江蘇省沭陽縣4名公務員通過當地的電視臺,向全縣人民做檢討。
4月23日,江蘇省宿遷市召開機關作風建設大會,宿遷市紀委對全市部分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期間玩游戲、QQ聊天、看視頻、讀小說等行為進行了公開曝光。
據沭陽縣紀委常委、沭陽縣軟環境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史建軍介紹:『在會上被曝光的4名違紀人員當時就被停職檢查,並連同單位主要負責人一起,被責令在電視上向全縣人民作深刻檢討,而且要求要連續播放一周,以達警示教育的目的。』(鄒少歡)
評析 政風建設也要講規范江蘇省沭陽縣對4名違紀公務員的處理辦法,雖然反映了地方政府推進政風建設的決心,但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公務員管理,尤其是紀律處分上存在一些模糊認識,需要進一步規范化。
首先,停職檢查並不是紀律處分,而是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的一種調查措施。停職檢查看似一種非常嚴重的處分,但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都沒有『停職檢查』這種處分,停職檢查僅僅是《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的一種調查措施。停職檢查不需要記入檔案,對公務員的職務、晉昇、待遇等都沒有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沭陽的做法看似很嚴厲,實際上很溫柔,對當事人是一種變相的遷就。
其次,違紀人員及單位主要負責人被責令在電視上作檢討,該做法在法律和黨紀上都缺乏依據。盡管這種做法警示意義很強,也能得到公眾的歡迎,但對於黨委政府而言,依法行政、依法紀檢更重要,否則就難以服眾。公開檢討作為一種很有效的自我批評方式值得肯定,但把它作為一種紀律處分模式則值得商榷,從現有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黨紀規定中還沒有明確將公開檢討作為一種紀律處分措施。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並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應當減輕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如果將公開檢討作為一種『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措施,那也需要當事人『主動采取』,而不是『被責令』。若違紀的公務員主動要求上電視作檢討,倒是值得欣慰的事情,至少表明公務員本人從內心深處認識到違紀行為的危害性,敢於在公眾媒體上開展自我批評、承諾重塑自我。
第三,公務員的紀律管理既然已經有明確的規范,就要嚴格依照規范進行。政府工作質量依賴於持久的常態化、規范化、法治化管理,組織紀律是其中的一個構成部分,過度強化政風建設而忽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異於作秀,宣傳效果大於管理效果。
總之,地方政府搞政風建設非常必要,確實也需要動真格,但政風建設不能憑感覺辦事、放棄規矩。依法管理公務員隊伍,不僅要敢於動真格,而且要善於動真格。從政風建設的一般規律看,樹立榜樣可以幫助公務員學習如何做優秀的公務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利於進行自我淨化,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絕不手軟地采取紀律措施處分違紀人員,該警告就警告、該撤職就撤職,直至開除。(翟校義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