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讓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學可上、有事可做、有醫可就』正成為新疆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努力目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日舉行的新聞通氣會稱,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並已作為『民生建設年』的一項重要舉措。
新疆屬中國西部邊疆少數民族經濟欠發達地區,貧困人口多,自然災害頻繁,易產生流浪乞討人員;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被非法拐賣到內地的問題也比較突出。這些流浪未成年人因種種原因背井離鄉、流浪無著,有的甚至被拐騙後被迫從事違法活動,遭受各種虐待,身心健康被嚴重摧殘,在承受巨大精神創傷的同時也影響了社會穩定。
今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宣布,決定開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專項行動,承諾將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自治區及各地州和重點縣市均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機構,制定救助保護專項行動方案並已經開始組織實施。
按照此次行動部署,自治區各地和各職能部門將通過摸底排查和專項救助,嚴厲打擊拐騙、操縱新疆流浪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活動,發現一個、接回一個。與此同時,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建設,並在此基礎上總結和建立起打擊、解救、接送、教育、監管、安置等各個環節的長效機制。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動的救助對象主要是18歲以下無法定監護人、流浪無著和有不良行為的新疆流浪未成年人。返疆後,流浪3個月以上、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將會到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教育培訓和行為矯治;流浪不滿3個月的,將被送回原籍進行教育管理;沒有法定監護人的將在兒童福利院由政府撫養;年滿16周歲的將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後提供就業服務;患病或被犯罪分子虐待致傷致殘的會在醫院得到救治。
為確保每一名返疆流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應有的教育和救助,自治區財政已撥款1000萬元用於對已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改建、擴建,並投資5000萬元用於建設新的教育培訓基礎設施。
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新疆先後開展了3次大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項行動。2006年以來,先後解救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上千名,絕大多數流浪未成年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2008年以來,由於種種原因,新疆流浪未成年人問題又有所反彈。此次救助行動是對以往救助成果的鞏固和深化,這一行動得到了公安部、民政部等中央有關部委的支持幫助和其他省區的協作配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救助管理辦公室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兒人數在3000人左右。(記者賀佔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