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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龍,一名戰鬥在檢察公訴一線的主訴檢察官,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勇挑重擔、鐵面無私、甘於奉獻,始終踐行着“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職業道德,樹立了一名人民檢察官的良好形象。
法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基石,它維護的是社會的公平正義,保護全體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爲多年從事檢察工作的王寶龍深知自己肩上的責任有多重,總是以竭盡全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維護法律的神聖和尊嚴。
講使命,嚴格執法。2010年,在審查王某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發票和陳某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印章一案中,面對王某非法制售發票多項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王寶龍與公安部門一道補充證據近百份,通過補查和兩次退查,終於查清事實,認定王某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發票62份,涉及金額900萬元,提起公訴後法院均予以認定。在辦理被告人劉某某申訴案件中,針對涉案人年齡是否認定爲未成年人問題,他多次深入劉某某山東老家,到當地醫院、學校及計生部門先後取證數十份,最終認定劉某某系未成年人,並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保證了當事人合法權益。3年來,經王寶龍辦理的各類刑事案件就有151件、283人,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犯罪事實追加被告人1名,追加獨立成罪犯罪事實和罪名22項,改變定性12件,他所辦理的案件提起公訴後均作了有罪判決,且沒有訴後改變定性案件,沒有纏訴上訪案件,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
講拼搏,勇挑重擔。檢察工作常會遇到一些有社會影響、羣衆關注大的案件。對此,王寶龍總是主動請纓,勇挑重擔,出色地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2010年,劉某某、王某某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是一起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列爲督辦案件。此案移交起訴後,王寶龍主動請纓,接過了沉甸甸的8本案卷,同時也接過了沉甸甸的責任。爲保質保量完成好督辦案件,他帶領辦案組同志放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審查案件,補充證據,並蒐集學習國家有關食品安全規定、相關文件及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記錄,短時間內就完成了案件的審查,得到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做到了不枉不縱,取得了良好辦案效果。
講奉獻,清廉從檢。王寶龍自擔任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以來,爲了多辦案、辦大案,他經常加班加點,沒有任何怨言,三尺公訴臺就是他默默耕耘的舞臺,在生活和事業的天枰上,他把砝碼堅決地加到事業一邊。身爲一線辦案幹警,難免會遇到說情、託請等情況,但作爲一名人民檢察官,王寶龍始終牢記使命、堅持原則,在踏踏實實工作的同時,他在生活上時刻注重自身行爲,把握好一言一行,他把檢察官的榮譽和形象看成自己一生最大的財富,時刻維護着檢察職業的良好形象。正如他所說的那樣,“如果這個嫌疑人有冤情,他不找我,我也會給他查清,如果沒有冤情,就是請我十次,我也不能徇私。”這就是王寶龍,一個以自身正氣和樸實言行踐行自己錚錚誓言的人民衛士。